北京留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北京留学生就业补贴怎么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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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持有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就业证》
在北京市已缴纳社会保险满 1 年及以上
应聘且通过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面试并签订劳动合同
最近一次毕业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申请材料
《北京市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外国留学生就业证》复印件
劳动合同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保卡复印件或社保缴纳清单)
学历证书复印件
申请流程
1. 下载申请表
从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北京市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2. 准备材料
收集并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3. 提交申请
可通过以下方式提交申请:
网上提交:登录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社保办事”→“就业补贴办理”→“留学生就业补贴”。
邮寄提交:邮寄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就业促进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大街2号)。
线下提交:前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分局就业服务大厅提交。
4. 审核和发放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直接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 1000 元,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申请人须在签订劳动合同后 1 个月内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补贴发放后,申请人如有违反劳动合同或相关规定等情况,将收回已发放的补贴。
北京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持有效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证
毕业于国外正规高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京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申请时间
每年具体申请时间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公布,一般在每年 56 月份。
三、申请材料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报到证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
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工作证明
申请表(可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
四、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服务大厅”,选择“人才服务”,找到“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页面,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
2. 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将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3. 公示: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名单将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
4. 发放补贴:公示无异议后,将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就业补贴。
五、补贴标准
具有学士学位的留学生:一次性发放 2 万元人民币。
具有硕士学位的留学生:一次性发放 4 万元人民币。
具有博士学位的留学生:一次性发放 6 万元人民币。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只能申报一次就业补贴。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将被取消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在北京市就业满 6 个月以上,且在申请之日前 5 年内未缴纳过北京市社会保险。
北京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流程:
1. 申请资格:
持有有效中国留学签证的留学生
毕业于经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校
在北京行政区域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
在京社会保险缴纳满12个月
2. 申请材料:
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
在京居住证或户口本
银行卡复印件
3. 申请渠道:
在线申请: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留学生就业补贴”专区。
现场申请:携带申请材料前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人社局。
4. 申请流程:
在线申请:
注册北京社会保险网上经办平台(
填写并提交申请表,上传申请材料。
现场申请:
前往受理点递交申请材料。
填写申请表,由受理点工作人员核对材料。
5. 审核发放:
受理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补贴发放程序。
补贴金额为每月2000元,发放期限为一年。
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卡。
6. 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补贴发放期间需继续在北京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
如中断就业或社会保险缴纳,补贴发放将停止。
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若发现虚假或不完整材料,将取消申请资格。
北京留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0年)
一、补贴对象
在北京市注册登记、持有合法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留学生(含在读和毕业留学生)。
二、补贴标准
1. 初创补贴
初创企业注册地位于北京市城市功能核心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中关村科学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未来科学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内的留学生企业,最高可申报补贴30万元;
其他区域内留学生企业,最高可申报补贴15万元。
2. 带动就业补贴
留学生企业自注册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新增吸纳北京市户籍或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就业累计不少于5人的,可按实际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3万元的带动就业补贴(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15万元)。
三、补贴条件
1. 初创补贴
(1)企业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
(2)企业成立且开业满3个月;
(3)留学生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比例不低于50%;
(4)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5)企业未享受其他初创扶持资金或已享受其他初创扶持资金期限已满1年;
(6)企业无不良信用记录。
2. 带动就业补贴
(1)申请带动就业补贴的留学生企业需先满足初创补贴的申报条件;
(2)实际吸纳就业人员已到岗并通过北京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信息查询,且连续缴纳北京市社会保险满3个月。
四、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留学生可登录北京市留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在线申报。
五、联系方式
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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