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留学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烟台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山东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坐落于风景秀丽的海滨城市烟台,拥有六大学区、二十一个学院和一个直属附属医院。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57000余人,其中留学生2000余人。
二、招生专业
烟台大学面向全球招聘高水平留学生,目前开设以下专业面向留学生招生:
文学硕士(MA)
工学硕士(ME)
法学硕士(LLM)
管理学硕士(MBA)
教育学硕士(MED)
经济学硕士(MA)
医学硕士(MD)
护理学硕士(MSN)
公共卫生硕士(MPH)
三、录取要求
1. 申请人必须具有正规大学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2. GPA成绩不低于3.0(满分4.0)或同等水平。
3.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托福成绩不低于80分
雅思成绩不低于6.5分
英语母语或毕业于英语授课大学
四、申请材料
1. 申请表(请从学校网站下载)
2.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或公证件
3. 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
4. 英语水平证明
5. 个人陈述
6. 推荐信两封
7. 护照复印件
五、申请时间
秋季入学:每年3月1日5月31日
春季入学:每年9月1日11月30日
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根据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详情请咨询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七、奖学金
烟台大学为优秀留学生提供奖学金,包括:
中国政府奖学金
烟台大学奖学金
八、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松苑路619号
电话:+
传真:+
邮箱:
网址:
九、特别说明
学校保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招生专业和要求的权利。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学校将根据申请材料择优录取。
录取通知书将于申请截止日期后一个月内寄送。
[烟台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简章]()
+
烟台大学研究生留校政策
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国家和山东省有关研究生教育改革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优先保障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优势领域发展,支持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
加强研究生培养质量监控,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水平。
留校范围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留校:
研究方向与学校重点学科建设和优势领域发展相符。
学术水平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职业素养。
留校类型
博士后:从事科学研究和教学,培养学术骨干和高层次人才。
研究人员:从事科学研究或技术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应用。
教学人员:从事研究生教育和本科教学,培养高素质人才。
选拔程序
申请: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留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初选:学院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确定进入复试人选。
复试: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进入复试人选进行综合考察,包括笔试、面试、科研能力考察等。
考核结果公示:学院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留校确定:学校研究生院根据学院考核结果,综合考虑学校发展需要,确定最终留校人选。
留校待遇
留校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各项待遇,包括工资、福利、住房补贴等。
学校为留校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包括实验室、设备和经费支持。
学校支持留校人员进修深造、参加学术交流等,提高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
其他规定
留校人员的聘期一般为3年,期满后经学校考核合格可继续续聘。
留校人员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承担相应教学、科研和服务任务。
学校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留校人员的岗位和工作任务,留校人员应当服从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