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在国外停留的时间达到或超过 180 天。
对于留学生落户上海,在境外停留时间方面的规定如下:
在境外停留时间超过 180 天
如果留学生在境外停留时间超过 180 天,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具体情况,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认定后,可不受此限制。
相关证明材料
留学生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经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境外学习证明》
雇主出具的《境外工作证明》
其他可以证明境外停留合理必要的材料
审核认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留学生的具体情况,审核认定其是否符合不受境外停留时间限制的条件。审核通过后,留学生可继续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注意
境外停留时间超过 180 天的留学生,需要在回国后 1 年内申请落户,超过 1 年的将无法享受相应落户政策。
具体落户政策和审核认定细则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留学生及时关注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
非连续计算法
每一次离开中国境内超过24小时,都算作1天。
计算时,将所有离境天数相加,而不考虑入境当天。
连续计算法
每一次连续离开中国境内超过30天,才算作1天。
计算时,将所有连续离境天数相加,入境当天不算。
具体计算方法
示例 1:非连续计算法
假设留学生在某年:
1 月 1 日离境,2 月 1 日入境,停留 31 天(不计入离境当天)
3 月 1 日离境,5 月 1 日入境,停留 61 天(不计入离境当天)
境外停留总天数 = 31 + 61 = 92 天
示例 2:连续计算法
假设留学生在某年:
1 月 1 日离境,3 月 2 日入境,停留 60 天(不计入离境当天)
5 月 1 日离境,8 月 1 日入境,停留 92 天(不计入离境当天)
境外停留总天数 = 60 + 92 = 152 天
注意:
连续计算法通常用于签证或其他目的,可能与其他计算方法不同。
留学生应根据具体情况和要求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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