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保留方式
1. 在国内办理保留手续
出国前,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保留党组织关系的申请。
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开具《党员出国留学介绍信》。
介绍信有效期一般为 6 个月至 1 年。
2. 在国外建立组织关系
到达国外后,持介绍信在当地中国大使馆或领事馆建立组织关系。
国外使领馆会建立一个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管理留学人员的党组织关系。
3. 保留方式的选择
一般有两种保留方式:
组织关系保留在驻外使领馆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
方便管理,但与国内党组织联系较少。
组织关系保留在国内原支部:
与国内党组织联系密切,但管理相对不便。
4. 手续办理
向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提出申请,附交《党员出国留学介绍信》。
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审查同意后,为留学人员办理组织手续。
留学人员在国内的党支部需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
5. 保留期间的党费交纳
留学人员需按时交纳党费,金额按国内规定执行。
党费交纳方式:通过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国内原支部或其他方式。
6. 保留期限
一般为留学期间,最长不超过 5 年。
超过 5 年仍需出国留学的,需重新办理组织关系保留手续。
7. 回国后组织关系转接
回国后,留学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回国所在地的党组织报到。
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将留学人员的组织关系移交国内原支部或所在地党组织。
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保留在本地的方式
一、学生支部党员
1. 临时党支部:若所在学校或单位建立了临时党支部,党员可选择加入临时党支部,保留党组织关系。
2. 所在单位党组织:若党员已在国内单位工作,可将党组织关系转移至所在单位党组织,再办理派遣出国手续。
二、非学生支部党员
1. 原单位党组织:若党员无所在学校或单位临时党支部,且符合相关条件,可向原单位党组织提出保留党组织关系申请。经原单位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即可保留党组织关系。
2. 直属上级党组织:若党员不具备保留党组织关系的条件,可向直属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请,经上级党组织研究决定后,可保留党组织关系。
3. 派遣单位党组织:若党员通过派遣单位出国留学,可向派遣单位党组织提出保留党组织关系申请。经派遣单位党委会讨论通过后,可保留党组织关系。
三、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保留党组织关系后,党员需及时向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1. 党员须向原党组织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留学期限、留学国家和具体地址等信息。
2. 原党组织审核党员申请,并出具党组织关系介绍信。
3. 党员持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留学所在地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党员出国留学期间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学习、思想和生活情况。
2. 党组织应定期与党员联系,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和组织活动参与情况。
3. 留学期满后,党员应及时向党组织办理党组织关系接转手续,恢复组织生活。
出国留学党员党组织关系处理办法
1. 提前沟通,取得批准
党员出国留学前,应向所在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出国留学的理由、时间和地点等情况。党组织应根据党员的实际情况,审核同意其出国留学,并办理相关手续。
2. 组织关系转出
出国留学的党员应向所在党组织申请组织关系转出,党组织应及时办理转移手续,并出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组织关系介绍信应注明党员的姓名、党龄、入党时间等基本信息。
3. 党费缴纳
党员出国留学期间,应主动向临时党组织或者驻外使(领)馆党组织缴纳党费,不得拖欠和中断党费缴纳。
4. 参与组织生活
党员出国留学期间,应积极寻找和加入当地临时党组织或驻外使(领)馆党组织。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和学习,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5. 定期汇报情况
党员出国留学期间,应定期向原所在党组织或临时党组织汇报学习、生活和思想等方面的情况,保持与党组织的密切联系。
6. 组织关系转回
党员学成回国后,应及时持组织关系介绍信向原所在党组织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申请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应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组织关系转入手续。
特别提醒:
党员出国留学期间不得从事任何损害党的形象和利益的活动。
党员出国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文化习俗。
党员出国留学期间应注意安全,保护个人和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