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留学人员回国最新政策(2023年)
一、鼓励回国发展
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新疆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创业。
设立留学人员创业基金,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
建立人才回流基地,搭建就业平台和对接渠道。
二、回国服务保障
提供回国服务指南和信息咨询。
协助解决户口、就业、住房等问题。
为回国留学人员子女提供就学便利。
三、优惠政策
享受留学人员落户、人才引进、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
给予新疆籍留学回国人员一次性安家补助。
部分地区提供购房优惠、子女入学优先等便利。
四、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留学工作处
电话:
邮箱:
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
查询各市州人才服务机构联系方式,点击此处: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和优惠措施可能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
留学人员回国前应提前了解当地相关政策并准备必要材料。
建议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最新政策信息,避免误信不实传言。
新疆留学生回国政策最新规定
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一、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保障新疆留学生合法权益
促进新疆社会和谐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已完成学业、准备回国就业或继续深造的境外新疆留学生。
三、回国手续
取得学业证书:留学生须取得国外正规高等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结业证书。
办理护照回国:留学生须凭学业证书向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办理护照回国。
申报就业或深造意向:回国后,留学生须向户籍所在地或拟就业或深造单位申报就业或深造意向。
四、回国服务
就业服务:各地政府将为回国就业留学生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人才引进等服务。
创业支持:各地政府将为回国创业留学生提供政策扶持、孵化培育、技术指导等支持。
继续深造:回国继续深造留学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国内高校或科研院所继续学习。
五、相关管理
涉密人员审查:对回国留学人员中涉及国家秘密的,由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查。
治安管理:回国留学人员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服从社会管理。
思想教育:各级政府和学校应加强对回国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
六、其他
本规定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新疆留学生回国政策最新消息
2023年1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疆外国专家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新疆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通知》(新教外函〔2023〕1号):
一、回国服务政策
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在新疆工作单位服务期满2年。
在国家部委和中央企业任职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期满1年。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回疆到新疆单位工作满1年。
二、回国服务程序
留学生回国前,須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报到。
回国后,须在30日内持有效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回国登记手续。
符合回国服务条件的,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回国服务。
三、优惠扶持政策
回国服务期满,新疆市(县)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将为符合条件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生活补贴等。
新疆各地各级党委、政府和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支持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配套政策措施。
其他相关政策
新疆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新疆人才政策和各类人才培养专项计划支持。
新疆将加强与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协作,为留学生回国服务提供指导和支持。
新疆将建立健全留学生回国服务管理体系,确保留学生回国服务顺利进行。
注意:
本政策仅适用于新疆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和符合条件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具体政策实施细则以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为准。
新疆对留学生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
一、创业扶持
创业补贴:一次性给予最高50万元人民币启动资金补贴。
创业贷款贴息: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
办公场所支持:提供免费或优惠租金的办公场所。
技术支撑:提供科技型企业的技术指导和研发支持。
人才引进:给予留学生优先落户和职称评定资格。
二、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减免: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创业企业可享受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
增值税免税:进口用于科研、生产、自用并符合规定的免征增值税。
关税减免:进口用于科研、生产、自用的设备和仪器免征关税。
三、其他优惠
签证便利:留学生可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新疆工作生活。
医疗保障:留学生可享受新疆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
教育支持:留学生子女可优先入学新疆的学校。
文化交流:组织留学生参与新疆的文化活动和交流。
申请条件
持有国外学士或以上学位。
回国后在新疆设立企业并获得工商登记。
企业从事符合新疆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
具备一定的创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至新疆教育厅。
2. 接受材料初审和资格审查。
3. 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
4. 确定扶持对象并签订扶持协议。
5. 享受优惠政策和服务。
联系方式
新疆教育厅留学生办公室
电话: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