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境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上海全日制高校(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且在沪工作满2年的境外留学生。
落户条件
学历条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本科学历。
工作条件:在沪工作满2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上海市重点产业企业或重点领域企业工作
在上海市重点大学或重点科研院所工作
符合上海市紧缺急需人才引进目录
社保条件:在沪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刑事处罚记录,无治安拘留记录。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落户流程
1. 在线申请:登录上海市人才引进服务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2. 提交材料: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或护照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聘用合同或工作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报告
3. 资格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进入第二轮审核。
4. 单位考察: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由街道或镇政府对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5. 面试:通过单位考察的申请人,将参加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的面试。
6. 公示:面试通过的申请人信息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7. 发放落户证明: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上海市引进人才户口登记表》。
注意事项
落户政策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新通知。
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虚假材料将导致申请资格取消。
落户后,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迁入上海市户口。
上海市2019年海外留学人才引进政策
一、基本条件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身份证;
2. 具有境外合法有效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学位;
3. 留学期间在境外实际待满180天以上(含);
4. 留学专业与所学专业或从事职业相关;
5. 具有与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发展相适应的技能条件。
二、重点引进领域
1. 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2. 现代金融、航运服务、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领域;
3. 基础研究、重大科技创新、高技能人才等领域。
三、落户条件
(一)直接落户
1. 在重点引进领域工作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世界排名前50名的高校毕业,专业排名前50%;或
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毕业,专业排名前30%;或
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或
留学期间获得过国家级奖项。
2. 在重点引进领域工作的,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近3年内承担过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或任务。
(二)积分落户
1.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重点引进领域工作的,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
具有硕士学位或高级职称;或
留学期间获得过省级以上奖项。
2. 累计积分达到72分以上(满分120分)。
四、积分指标
| 指标 | 分值 |
|||
| 重点引进领域 | 20 |
| 世界排名前50名 | 20 |
| 专业排名前50% | 20 |
| 世界排名前100名 | 15 |
| 专业排名前30% | 15 |
| 博士学位 | 20 |
| 副高级职称 | 15 |
| 国家级奖项 | 20 |
| 市级以上重大项目或任务 | 15 |
| 工作年限(超过3年每增加1年加5分,最高20分) | 020 |
| 硕士学位 | 10 |
| 高级职称 | 10 |
| 省级以上奖项 | 10 |
五、申请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户籍申请表》;
2. 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为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 留学期间护照原件及签证记录页复印件;
5. 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含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
6. 相关荣誉证书或奖励文件复印件;
7. 积分指标清单。
六、办理流程
1. 登录“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2. 提交材料到受理点进行现场核验;
3. 受理点完成材料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发放准予落户证明;
5. 持准予落户证明到受理点办理户口登记。
七、受理点
上海市各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
上海海外留学人员落户新政(2021年)
一、适用范围
取得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含)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及以上
在上海创办企业并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有特殊才能或技能,经相关部门认定
二、落户条件
1. 基础条件
学历: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含)
年龄:45周岁以下(含)
2. 工作或创业条件
工作条件:
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工作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满6个月及以上
聘用单位出具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
创业条件:
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为法人或主要负责人
企业正常经营满1年以上
企业达到一定规模和纳税要求
3. 特殊才能或技能认定
符合上海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政策》中相关条款规定的特殊才能或技能,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
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
国外学位证、学历证明
工作证明或创业材料
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特殊才能或技能认定材料(如有)
2. 网上申请: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人才引进”专栏,选择“海外留学人员落户申请”模块,按照提示完成网上申请。
3. 受理审核:
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部门将通知申请人进行面审或补充材料。
4. 面审或补充材料:
面审:申请人应按要求携带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面审。
补充材料:受理部门根据审核情况,要求申请人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5. 审查审批:
受理部门对申请材料及面审情况进行审查审批。符合条件的申请,受理部门将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6. 审批结果:
审批通过的,受理部门将发放《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申请人持此表到公安机关申请落户。
四、其他说明
本政策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具体实施细则和相关政策文件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为准。
2020 年上海海外留学新政
一、申请条件
持有中国护照且为中国公民。
拥有国外正规高校颁发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学位证书获得时间在 2020 年 8 月 1 日之前。
在国外完成学业后 2 年内(2020 年 8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期间)回国并申请落户上海。
在留学生服务中心完成注册备案。
二、落户方式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落户上海:
1. 积分落户
根据个人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社会贡献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分,达到一定积分即可落户上海。
详情请参考《上海市积分制管理办法》
2. 居转户
在上海市工作满 7 年以上,并达到一定社保缴纳年限,可申请办理居转户。
详情请参考《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办理常住户口若干规定》
三、所需材料
中国护照原件及其复印件
海外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成绩单原件及其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留学服务中心注册备案证明
居住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对于已持有上海居住证的人员)
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四、办理流程
1. 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后到留学生服务中心进行注册备案。
2. 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并准备材料。
3. 到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派出机构提交材料并申请落户。
4. 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即可落户上海。
五、注意事项
落户上海需满足一定条件,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无法落户。
落户上海后,至少需在上海连续居住 3 年方可申请上海户口。
对于回国超过 2 年的人员,落户上海需要通过留学人员引进证明,且需要额外满足一定条件。
落户上海具体政策和要求可能随时间调整,请以最新官方发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