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生档案怎么办,出国留学生回国政策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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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生档案办理流程
一、国内档案存放处
户籍所在地人才中心: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一般负责管理应届毕业生的档案。
原学校档案馆:部分学校的档案馆会为非应届毕业生保管档案。
二、办理步骤
1. 准备材料:
出国留学相关证明(录取通知书、签证等)
档案调转申请表(由人才中心或学校提供)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调转:
到档案存放处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档案调转申请表,注明档案调转目的地。
3. 审核批准:
档案存放处会审核申请材料,经批准后会开具《调档函》。
4. 接收档案:
凭《调档函》到被调入单位(通常为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接收档案。
三、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一般建议在出国前36个月办理档案调转。
仔细阅读调转申请表:填写调转申请表时要仔细核对信息,避免出现错误。
保护调档函:《调档函》是接收档案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档案保管:档案抵达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后,使领馆将负责档案保管。
回国后档案处理:回国后,应及时与国内档案存放处联系,办理档案接收及后续管理。
四、常见问题
无法回国亲自办理:可委托亲友或留学中介代办调转。
档案缺失:如果档案出现缺失,应及时向档案存放处申请补办。
档案保管期限:档案在使领馆的保管期限一般为3年。超过期限后,档案将被返还给国内档案存放处。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促进留学人才回国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出国留学并在国外取得学历、学位或进修证书的留学人员。
第二章 回国服务
第三条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为国家发展服务。
第四条 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方式包括:
(一)到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基础研究领域和社会事业单位等单位就业;
(二)自主创业,创办企业或机构;
(三)到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四)经批准,在国外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技术转移、项目协作等活动;
(五)其他符合国家需要和个人专长的服务方式。
第三章 回国服务保障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并采取以下措施保障其服务:
(一)提供就业信息、招聘服务和职业培训;
(二)在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三)在科研经费、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为留学人员及其家属提供子女入学、配偶安置、住房保障等方面的便利;
(五)其他有利于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保障措施。
第四章 回国服务管理
第六条 教育部负责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
第七条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工作。
第八条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条 教育部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信息平台,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和交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学生留学出国国内档案管理方式
当学生留学出国时,国内档案需要妥善保管,以备未来使用。主要有以下处理方式:
1. 交由户口所在地人才流动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代管
毕业生将档案交给户口所在地人才流动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代管。
代管机构会为毕业生开具《人事档案寄存证明》。
留学结束后归国,毕业生持《寄存证明》到代管机构领取档案。
2. 交由学校存放
部分学校允许毕业生将档案留校存放。
毕业生需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将档案交由学校指定部门保管。
留学结束后归国,毕业生持学校开具的证明到学校领取档案。
3. 自行保管
毕业生将档案自行保管。
需要注意妥善保管档案,避免丢失或损坏。
留学结束后归国,毕业生可直接携带档案。
相关注意事项:
留学前,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选择代管机构时,应选择信誉良好、有资质的机构。
自行保管档案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存放。
留学生在国外期间,如果需要国内档案,可通过驻外使领馆或代办机构向国内代管机构提出申请。
留学结束后归国,毕业生及时领取档案,并在30天内到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报到手续。
建议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档案管理方式。妥善保管档案有利于个人未来就业、落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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