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档案管理规定
根据教育部和人社部的相关规定,留学生回国后档案管理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档案管理机构
留学生回国后档案原则上应存放在就业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
2. 档案内容
留学生档案应包括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习成绩单、文凭证书、护照、签证、出国证明、回国证明等材料。
3. 档案存放期限
留学生档案的存放期限一般与其他人员一致,为终身。
4. 档案调动
留学生在回国后就业、落户、出国等情况下,需要调动档案时,应向原档案存放机构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调档手续。
不同情况下的档案存放机构:
1. 在国内就业
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档案应存放在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
民营企业或外企:档案可存放在就业单位,也可存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如人才市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
2. 在国内落户
户口迁入集体户口的,档案应存放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户口迁入家庭户口的,档案可存放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
3. 出国继续深造或工作
档案可委托原档案存放机构代管,或存放在境外中国驻外使领馆。
查询档案所在地
留学生回国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档案所在地:
咨询原留学服务机构。
登录全国人才流动服务平台(查询。
拨打教育部全国统一的学生档案查询电话:。
留学生回国后档案建立程序
1. 办理报到证
留学生回国后,需在入境后30日内,持有效护照、签证和留学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报到手续,并领取《外国人来华签证居留证》(简称“报到证”)。
2. 申请调档
在办理报到证后,留学生需向原就读的海外高校申请将个人档案寄回国内。
3. 接收档案
档案寄回国内后,由公安局接收并进行审核。
4. 建立档案
公安局审核通过后,将留学生的档案移交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档案管理部门。
人才服务中心或档案管理部门根据留学生的报到证和留学证明材料,建立个人档案。
档案中包含的材料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留学证明(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等)
报到证复印件
护照、签证复印件
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
注意事项
留学生回国后应及时办理档案调动手续,避免档案遗失或破损。
档案中的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人才服务中心或档案管理部门会根据档案中的材料,认定留学生的学历和资格。
留学生回国后档案建立是不可逆的过程,已建立的档案一般不能再调出。
留学生回国后,档案存放地点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1. 已就业
档案由工作单位(事业单位或国企)的人事部门保管。
如果工作单位不是事业单位或国企,则档案可存放在人才市场或档案管理机构。
2. 未就业
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档案管理机构保管。
如果户籍所在地无档案管理机构,可存放在省级或全国人才市场。
部分城市允许留学生将档案存放在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3. 保留国外身份
档案可存放在国内的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相关机构。
4. 其他情况
如果留学生在国外取得高级职称或学位,档案可存放在相应的行业主管部门。
如果留学生回国后从事自由职业,档案可存放在自由职业者协会或相关机构。
查询档案存放地点的方法:
联系原毕业院校的学生工作部门。
查询当地的人才市场或档案管理机构。
通过全国人才流动服务平台查询(
联系中国驻外使领馆或相关机构。
留学生回国后档案管理如下:
1. 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
对于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落户的留学生而言,档案会继续保存在该中心。
留学生可前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档案查询、调档等手续。
2. 省市级人才中心
部分留学生在回国后落户于省市级人才中心。
档案会转移至落户地的人才中心或相关管理部门。
3. 原毕业学校
对于在原毕业院校落户的留学生而言,档案会返还至该院校并由档案馆保管。
留学生可联系原毕业院校档案馆办理档案调动或查询手续。
4. 工作单位
对于已找到工作单位的留学生,档案一般会转移至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机构。
留学生应及时向工作单位报备档案情况,并办理相关手续。
5. 户籍所在地
部分留学生选择落户于户籍所在地。
档案会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档案管理部门。
办理流程一般为:
1. 留学生本人携带相关证件(护照、身份证、学历证书等)前往相关档案管理机构。
2. 填写档案调动申请。
3. 缴纳相关费用。
4. 领取档案。
注意事项:
留学生应及时了解档案管理相关规定,确保档案的正确归档和调动。
档案调动需要一定的办理时间,留学生应提前做好计划。
妥善保管档案相关资料,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