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和政策的角度来看,中外合办高校学生不属于留学生。
根据中国《外国留学生来华留学资格认定办法》,留学生是指来中国高等学校、中小学及其他教育机构学习,并具有以下条件的人员: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留学签证
获得中国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通知书
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来华留学
中外合办高校虽有海外合作办学机构,但其本质上仍是中国高校。因此,就读于中外合办高校的学生并不符合留学生认定条件。
在实践中,中外合办高校学生通常称为“准留学生”,其享有的待遇和政策与留学生不完全相同。例如,中外合办高校学生不能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奖学金,也不能享受留学生免学费政策等。
否,中外合办大学不能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CSC)资助留学。
一般来说,中外合办高校与本校颁发的文凭是有差别的。
中外合办文凭:
颁发机构:中外合办高校,通常由国内高校与国外高校合作创办。
内容:通常包含中英文两种语言,注明与合作国外高校的合作关系。
学位认证:
国内认证:由中国教育部认证,获得中国学位证书。
国外认证:根据合作国外高校的认证要求,可能获得国外学位证书或认可证明。
本校文凭:
颁发机构:国内高校。
内容:通常为中文,没有国外合作高校的注明。
学位认证:由中国教育部认证,获得中国学位证书。
主要区别:
颁发机构:中外合办文凭由中外两所高校共同颁发,而本校文凭由国内高校颁发。
学位认证:中外合办文凭可能同时获得中外两国的学位认证,而本校文凭仅获得中国的学位认证。
内容:中外合办文凭中英文对照,有合作国外高校的注明,而本校文凭仅为中文。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中外合办高校的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具体咨询相关高校了解文凭具体情况和认证要求。
中外合办大学毕业生是否具有留学生身份,取决于具体情况:
具有留学生身份的情况:
学生参加了由中国高校与外国高校合作举办的正规留学生项目。
学生在中国就读期间,注册学籍在外国高校,并具有该外国高校颁发的学位。
学生在完成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后,出国到合作办学高校的国外校区继续学习并获得学位。
不具有留学生身份的情况:
学生参加了由中国高校与外国高校合作举办的非留学生项目。
学生在中国就读期间,注册学籍在中国高校,并具有中国高校颁发的学位,即使该项目与外国高校有合作关系。
学生在完成中外合作办学课程后,没有出国到合作办学高校的国外校区继续学习,而是直接获得中国高校颁发的学位。
注意事项:
具体留学生身份认定标准因国家和学校而异,建议咨询相关教育机构或使领馆。
具有留学生身份的学生通常享受留学生待遇,例如学费减免、奖学金申请、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等。
中外合办大学毕业生就业时,是否享有留学生身份待遇,也取决于具体单位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