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
一、目标人群
在海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较高层次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的留学生。
二、优惠政策
1. 落户政策
落户南京六大城区(玄武、秦淮、建邺、鼓楼、栖霞、雨花台),符合条件者享受人才引进落户服务。
可直接申办南京市常住户口,解除留学生档案丢失、户口单列的问题。
2. 就业安置
市人力社保部门将协助留学生与南京市用人单位对接,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推荐。
鼓励用人单位吸纳留学生,并给予相应就业补贴。
3. 租房补贴
对在南京市六大城区租赁住房的留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租房补贴,最高可达每月1500元,补贴期最长24个月。
4. 人才公寓
提供人才公寓租赁服务,为留学生提供低成本、高品质的住宿环境。
5. 学费补贴
对在南京市高校就读全日制博士学位的留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费补贴,最高可达每年10万元。
6. 科研资助
对在南京市从事科研工作的留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科研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
7. 其他优惠
提供社保、医保、子女教育等全方位的配套服务。
鼓励留学生参与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专业优势。
三、申请条件
在海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较高层次专业技术职称或技能。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申请方式
有意向的留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登录南京市人才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交申请。
前往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南路123号)现场办理。
五、联系方式
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南路123号
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 2020 补贴明细
一、一次性落户奖励
> 博士研究生:15 万元
> 硕士研究生:10 万元
> 本科生:5 万元
二、租房补贴
> 博士研究生:每月 3000 元,最长补贴 12 个月
> 硕士研究生:每月 2000 元,最长补贴 12 个月
> 本科生:每月 1000 元,最长补贴 12 个月
三、人才安居补贴
> 博士研究生:20 万元
> 硕士研究生:15 万元
> 本科生:10 万元
四、生活补贴
> 博士研究生:每月 1000 元,最长补贴 24 个月
> 硕士研究生:每月 800 元,最长补贴 24 个月
> 本科生:每月 500 元,最长补贴 24 个月
五、子女教育补贴
> 博士研究生:1 万元/年,最长补贴 3 年
> 硕士研究生:8000 元/年,最长补贴 3 年
> 本科生:5000 元/年,最长补贴 3 年
六、其他福利
免费提供 1 年南京市户口办理服务
享受南京市公积金提取政策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南京市人才公寓
申请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和南京市留学人员来华签证
获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相关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
回国后在南京市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
符合南京市相关落户政策要求
申请材料:
南京市留学人员来华签证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相关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
劳动合同
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方式:
线上申请: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申报
线下申请:前往南京市各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
注意事项:
补贴发放标准以政策发布时有效规定为准。
具体补贴金额和申请条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南京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最新)
一、适用范围
持有国外高校颁发的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国际知名企业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留学生人才。
二、基本条件
1.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无犯罪记录和不良社会影响;
4. 符合南京市人才引进行业或领域发展需求;
5. 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工作经验。
三、引进方式
1. 人才引进绿卡(南京):
享受财政资助、住房补贴、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政策;
2. 重点产业人才公寓:
提供人才公寓、生活补贴、子女教育补贴等政策。
四、人才认定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 线上申请:
登录南京市智慧人才港,填写《南京市留学生人才引进认定申请书》。
2. 线下申请:
到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五、主要支持政策
财政资助:
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5万元;
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资助7万元。
住房补贴:
博士研究生:每月补贴3000元,期限2年;
硕士研究生:每月补贴2000元,期限2年。
子女入学:
子女可优先安排入学公立幼儿园和中小学。
医疗保障:
享受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其他支持:
提供职业发展规划服务、创业指导服务、就业推荐服务等。
六、联系方式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电话:
地址:玄武区中山东路512号
南京留学生落户政策2021
适用范围
在南京市高校取得学历且在南京市就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员。
落户条件
海内外学位学历相衔接: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国内外学历学位等级相同或相近。
归国时间:留学归国后两年内。
就业单位:在南京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
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基本相符,并符合南京市人才引进需求。
社保缴纳:在南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居住证明:在南京市有合法、稳定的住所。
无犯罪记录:近5年无刑事犯罪记录。
落户流程
1. 申请人提出申请:向所在用人单位提交《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户口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2. 用人单位审核: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留学回国人员申办南京市户口推荐表》。
3. 受理部门受理:申请人将审核通过的材料报送至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以下简称市出入境支队)。
4. 审核审批:市出入境支队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审批。
5. 下发户口准予迁入手续:审核审批通过后,市出入境支队向申请人下发《户口准予迁入手续》。
6. 迁入户口:申请人持《户口准予迁入手续》到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办理户口迁入。
所需材料
《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户口申请表》
身份证或护照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
国(境)外学习相关材料
在国外合法停留和学习证明
就业合同或聘任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
居住证明
5年内无犯罪记录证明
用人单位推荐表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逾期将不予受理。
材料提交后,市出入境支队会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
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及时补充或整改。
已落户南京市的留学生,不得再次申请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