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硕士
一、项目简介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硕士项目是由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资助,选拔优秀本科毕业生赴海外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学位。项目旨在培养高层次人才,促进我国与外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申请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已获得或预计在当年7月前获得学士学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申请截止日期)
外语水平达到留学基金委规定的要求
身体健康,无出国留学限制
学术成绩优异,品学兼优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在留学基金委指定网站报名,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院校推荐:学生所在本科院校按照规定推荐候选人。
3. 专家评审: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包括笔试、面试和材料审查等。
4. 公示和录取:评审结果公示后,留学基金委根据公示结果录取合格候选人。
四、资助内容
学费全额资助
住宿补助
生活费补贴
国际旅费
保险费
部分院校注册费、研究费和实验费
五、培养方式
学生赴海外知名高校攻读硕士学位
留学时间一般为23年
学生需完成学业规划、学分修读、论文撰写等要求
六、回国服务
公派硕士学成回国后,应在国内继续从事相关专业领域的工作,服务国家建设。
回国后最低服务期为2年,违约者须按规定缴纳违约金。
七、联系方式
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电话:
传真:
网站: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申请人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祖国、无违法违纪记录
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国内外高校(含科研院所)硕士或博士学位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学位申请者不超过45周岁)
申请学科
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际前沿科技发展趋势确定,具体学科范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的当年公派留学选派计划为准。
基本要求
申请人已获得国内外高校(含科研院所)硕士或博士学位,且成绩优良。
申请人已提交符合留学国(地区)要求的实习或研究计划。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语言能力,满足留学国(地区)的语言要求。
申请人身体健康,能适应国(地区)学习和生活环境。
申请人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素质。
其他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为留学单位在职人员,并获得所在单位的支持。
申请人一般应在我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
申请人未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委其他公派留学项目资助。
申请人未被其他国家(地区)录取为公派留学人员。
特殊条件
港澳台地区留学人员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
海外留学生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
申请方式
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规定时间内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学费标准
硕士生:一般不超过每年12,000美元/欧元
博士生:一般不超过每年20,000美元/欧元
生活费标准
欧美国家:
博士后:每月850美元
博士生:每月750美元
硕士生:每月650美元
亚洲国家:
博士后:每月600美元
博士生:每月550美元
硕士生:每月500美元
其他国家:
由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其他资助标准
国际旅行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探亲费:博士后、博士生资助期满后,可获得一次探亲往返国际旅费
医疗保险费:实际发生的医疗保险费
安置费:博士后、博士生到外方就读后,可获得一次性安置费:
欧美国家:2000美元/欧元
亚洲国家:1500美元/欧元
其他国家:1000美元/欧元
其他说明
上述资助标准为一般标准,实际资助标准可能因国家、项目、专业等因素而有所调整。
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须按规定归国家所有。
留学人员须遵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外方院校的规定。
国家留学基金委保留调整资助标准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