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香港访问学者不能在港产子。
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的规定,访问学者的逗留期为一年,并且不能在港工作、投资或生孩子。
视具体情况而定:
符合海外经历定义的情况:
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实施国外高水平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外司〔2021〕22号),赴香港工作属于“海外经历”。
赴港访问学者期间在香港高校或研究机构从事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工作,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
不符合海外经历定义的情况:
单纯赴港学习或进行其他非学术活动,不属于海外经历。
赴港访问期间主要从事教学或行政管理工作,未参与实质性研究。
需要注意的是:
不同高校或单位对于“海外经历”的认定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建议咨询具体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确认赴港访问学者的经历是否符合其海外经历认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