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入伍保留学籍规定
适用范围
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且符合征兵条件的学生。
保留学籍条件
学生自愿参军入伍,且经批准入伍。
学校同意保留学生学籍。
保留学籍期限
保留学籍期限最长为两年。
保留学籍程序
学生在入伍前,向学校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出具同意保留学籍的证明。
学生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向征兵部门提出保留学籍申请。
征兵部门在批准入伍后,向学校发放《参军入伍保留学籍通知书》。
复学手续
学生退伍后,在保留学籍期限内持《退伍证》和《参军入伍保留学籍通知书》向学校申请复学。
学校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复学。
其他规定
参军入伍期间,学校不收取学费。
学生复学后,学校应给予相应的学业帮助和指导。
参军入伍对学生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发放没有影响。
温馨提示
学生在参军入伍前,应提前向学校咨询保留学籍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参军入伍期间,学生应注意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及时了解学校的有关政策和信息。
复学后,学生应尽快适应学校生活,努力完成学业。
可以保留学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相关政策规定,下列人员在应征入伍前已获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者研究生学历的,可以保留学籍:
应届毕业生;
已取得毕业证但尚未办理离校手续的学生;
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具体保留学籍的方式和手续,由军队和教育部联合制定。通常情况下,保留学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入伍前已在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国民教育系列本科或者研究生院校就读;
入伍后,所在部队院校具备同等或高于原就读院校的培养能力;
军队院校同意接收并培养。
符合上述条件的保留学籍学生,入伍后由部队院校按照培养计划安排学习,完成规定课程并考试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2年
大学生参军入伍学籍保留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