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国留学人员上海落户政策,归国留学人员上海落户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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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归国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一、落户对象
在境外获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二、基本条件
1. 已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且相关学历学位经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近五年内回国从事工作或创业(在境外留学期间所从事学习、研究工作及在认定机构工作经历可视同回国经历);
3. 在上海全职工作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
4. 无刑事犯罪记录。
三、落户流程
1. 核准留学人员身份: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服务中心提交材料,核准留学人员身份;
2. 提交落户申请:向所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提交落户申请材料;
3. 材料审核:人才服务中心或派出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4. 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人才服务中心或派出所将申请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5. 落户批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发放《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通知书》。
四、落户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
3. 护照及签证记录
4. 工作证明或创业证明
5. 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6. 无犯罪记录证明
7. 落户申请表
五、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在上海落户后,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落户积分叠加奖励
人才公寓优先购买
子女入学优先安排
社会保险补缴优惠
创业资助和扶持
六、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2023年上海归国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 拥有国外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留学期间获得的国外学历、学位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 留学期间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
4. 留学归国后在上海工作或创业满1年;
5. 就业单位或创业企业为登记注册在上海的用人单位或企业,且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纳满12个月;
6. 符合接收单位行业、层级、岗位等落户标准。
二、落户标准
(一)一般落户标准
1. 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2. 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
3. 博士学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二)重点领域、紧缺行业人才落户标准
1. 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或国内排名前10名高校毕业的,可不受学历学位限制;
2. 引进的重点领域、紧缺行业人才,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预申请: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在线预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
2. 材料核验:根据预申请结果,到指定受理点进行材料核验并接收受理凭证;
3. 审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批意见;
4. 落户审核:户籍管理部门根据审批意见,进行落户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落户。
四、优惠政策
1. 提供住房补贴、租赁补贴、生活补贴等安家落户补贴;
2. 子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
3. 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留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五、注意事项
1. 留学期间获得的学历、学位必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工作或创业年限从留学回国之日起计算;
3. 申请时需提供就业单位或创业企业的接收函等材料;
4. 相关政策和标准如有调整,以官方发布为准。
上海市归国留学人员落户政策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国外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并符合本规定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
二、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归国留学人员,可申请落户上海:
1. 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毕业:毕业于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排名前500位的高校;
2. 国内外知名高校毕业:毕业于国内C9联盟高校或国外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或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排名前200位的高校;
3. 重点学科突出贡献: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在相关重量级国际学术期刊发表高水平论文或获得国际权威学术奖项;
4. 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毕业于上海市重点建设的优势学科或急需紧缺专业,且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
5. 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取得具有重大技术创新或关键核心技术成果,并获得国家、省部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资助或奖励;
6. 其他特殊人才: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导向,并具有突出贡献或发展潜力的归国留学人员。
三、落户流程
1. 申请材料准备:
《归国留学人员落户申请表》
身份证、户口簿、国(境)外护照、签证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国(境)外工作经历或科研成果证明
上海市居住证(如有)
2. 网上申报:通过上海人才引进网(在线提交申请。
3. 材料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实地核查:对通过审核的申请人进行实地核查。
5. 审批结果:根据审核和核查结果,作出审批决定。
6. 落户办理:经审批通过的申请人,持《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其他说明
1. 归国留学人员落户上海后,享受上海市相关人才政策待遇。
2. 归国留学人员落户上海必须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户籍管理规定。
3. 本政策解释权归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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