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回国就业央企最新规定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确保党和国家队伍建设需要。
坚持以服务国家发展为导向,重点选拔符合中央企业发展战略和人才需求的留学生。
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选才机制。
二、选拔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外国国籍。
品学兼优,符合中央企业岗位要求,并在国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选拔程序
报名:通过中央企业统一平台进行报名。
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留学生进行资格审查。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综合笔试成绩和面试表现确定入围人选。
体检:对入围人选进行体检。
考察: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包括政治审查、社会背景调查等。
公示:将拟录用人选予以公示。
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
四、特殊照顾政策
军队退役人员:优先录用具有军队退役经历的留学生。
西部偏远地区:适当放宽对西部偏远地区留学生的要求。
急需紧缺人才:适当降低急需紧缺岗位留学生的录取标准。
五、注意事项
学习成绩:要求所获学位为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颁发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专业对口:申请岗位应与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
语言能力:要求拥有较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部分岗位还要求掌握其他外语。
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在国外企业或科研机构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留学生。
六、实施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留学生回国就业最新政策
简化落户条件
部分一线城市和新一线城市放宽了留学生落户条件,取消了社保缴纳年限、学历认证等限制,实现“即毕业即落户”。
其他城市也简化了落户程序,如实行积分落户、人才引进等方式。
就业支持与补贴
政府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实习机会等支持服务。
部分城市和地区出台人才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
税收优惠
留学生回国后5年内,个税起征点提高至人民币15000元。
部分城市对留学生创办企业或担任高管提供税收优惠。
人才引进计划
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招揽留学生人才,推出灵活聘用机制、高薪聘用等优惠政策。
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实施了专门的人才引进计划,吸引留学生回国就业。
海外工作经验认可
部分留学生在海外获得的工作经验可以被国内认可,有利于职业发展和薪资待遇。
教育部出台《关于完善和落实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高校建立海归就业服务平台,为留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和指导。
其他政策
允许留学生在回国前提前与国内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鼓励留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孵化基地、资金支持等服务。
加强留学生与国内用人单位的合作,建立双向就业渠道。
注意事项
具体政策因城市和地区而异,留学生应及时关注最新政策。
应认真核实相关信息,避免上当受骗。
回国后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社保缴纳等手续。
主动融入国内就业环境,了解行业动态和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