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引进落户政策2023留学生
一、申请条件
(一)留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获得国外知名大学博士学位,且毕业时间在2022年1月1日之后;
获得国外知名大学硕士学位,且毕业时间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并在海外拥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含实习);
具有世界技能大赛等国际赛事优异成绩。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二、落户流程
(一)网上提交申请
登陆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智慧人事云”平台,选择“个人业务办理”—“户籍业务”—“人才引进申请”。
(二)材料审核
人才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放《受理通知书》,审核不通过的将告知原因。
(三)就业单位核准
申请人所在就业单位需对申请人的信息进行确认,并在网站上网上核准。
(四)落户审批
人才中心在就业单位核准后,对申请人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即可落户上海。
三、材料清单
(一)申请人材料:
护照或身份证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及翻译件(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工作经验证明或国际赛事获奖证书(如有)
(二)就业单位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单位公章
接收函
四、特别提醒
落户申请实行“一事通办”,申请人无需在线下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人须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人才中心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落户政策,建议申请人及时关注官方网站信息。
相关政策文件:
《上海市外国人才引进管理规定》
《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的通知》
有。
2023年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政策中,针对留学生群体新增了以下优惠措施:
留学生落户年龄放宽:将留学生申办上海户籍的年龄从40周岁以下放宽至45周岁以下。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范围扩大:将国外取得博士学位并从事科研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纳入引进范围,不再限定在重点领域。
留学生落户居住证积分增值:留学生在沪获得居住证期间,其取得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等可加分,符合条件者可直接落户。
具体落户条件如下:
A类: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毕业生
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期间学习成绩排名前50%
留学回国后在沪工作满半年
单位同意落户
B类:世界排名前500高校优秀毕业生
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留学期间获得校级以上奖励或担任学生干部
留学回国后在沪工作满半年
单位同意落户
C类:留学回国人员
取得国外博士学位
从事科研工作且取得一定成果
在沪工作满半年
单位同意落户
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政策(2020年留学生类)
一、申请条件
持有中国国籍或外国国籍,且在国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回国后在上海市工作或创业
符合以下任一条件: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大学
毕业于国内外双一流建设高校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在国外著名企业或科研机构工作满2年
拥有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或荣誉
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紧缺人才需求
二、申请流程
1. 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报材料。
2. 区审核:区人才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落户函》。
3. 市审核:用人单位持《落户函》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社局)申请审核。
4. 落户办理: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后,用人单位持《审核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三、所需材料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报表》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境外停留证明
就业或创业证明
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政策优惠
落户政策有效期内,享受上海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包括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
对引进的优秀人才,市区两级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五、注意事项
已取得上海市户籍的人员不得再次申请落户。
申请人需保证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落户资格。
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的政策规定为准。
六、咨询方式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具体联系方式详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上海市留学生引进落户政策(2021)
一、引进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海外留学人员:
获得境外学士学位,且回国后在上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83天;
获得境外硕士学位,且回国后在上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50天;
获得境外博士学位,且回国后在上海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20天。
二、引进条件
在境外取得学士、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学制、学习方式和颁证体制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
在上海市合法稳定就业,并在符合引进范围内的单位注册上海市居住登记满6个月;
具备一定的居住条件,在上海市拥有产权住房或连续缴纳满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三、申请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申报表;
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境外学习经历证明材料;
在上海市单位工作证明;
居住证明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工作单位提出申请。
工作单位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合格后,向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后,发放《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
五、优惠政策
引进落户的留学生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积分落户加分;
购房资格优先;
子女教育优惠;
生活补贴。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引进落户资格。
引进落户人员须在上海市工作满5年后方可申请解除户籍限制。
引进落户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为准。
具体政策详情及申请所需材料清单,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