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服兵役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教育部令第36号),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服役期间保留学籍。
具体保留学籍条件:
在地方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高职在读的学生;
入伍前已修满学校规定的本年度课程学分;
入伍前未受到学校处分;
入伍后未被开除军籍。
保留学籍期间:
学生保留入学资格,学籍有效期为服兵役期间,最长不超过四年;
学校不收取学生学费和住宿费;
学校不安排学生参加教学活动;
服役期间不计入学习年限,退伍后恢复学业。
恢复学业:
学生退伍后6个月内凭退伍证明和高等学校学生兵役暂缓登记表恢复学业;
退伍后2年内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继续完成学业;
完成保留学籍学年课程后,继续完成剩余学年课程,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