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留学生回国服务管理政策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获得国民待遇且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
在国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在海外留学期间取得一定成果
回国后拟在南京市就业或创业
入境后未超过1年
二、支持措施
1. 人才引进绿卡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南京市人才引进绿卡,享受当地户籍待遇。
2. 住房补贴
博士学位留学生可获得一次性住房补贴,硕士学位留学生可获得分期住房补贴。
3. 生活补贴
博士学位留学生可获得一次性生活补贴,硕士学位留学生可获得分期生活补贴。
4. 就业支持
提供就业咨询、岗位推荐、简历指导等就业支持。
5. 创业扶持
提供注册登记、政策咨询、场地租赁等创业扶持。
6. 海外留学博士创新人才工程
对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后在南京市创新创业的留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政策优惠等扶持。
三、申报条件
1. 学历学位要求
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2. 成果要求
在海外留学期间取得一定成果,如:
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取得专利
获奖或荣誉称号
3. 意向要求
回国后拟在南京市就业或创业
四、申报程序
1. 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申报材料清单》。
2. 准备申报材料,包括:
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或创业意向书
3. 提交申报材料至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归国人员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留学生回国后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影响政策享受。
享受政策支持的留学生需在南京市连续工作或创业满一定年限。
本政策的解释权归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留学回国人员补贴政策
适用范围:
取得南京市户籍的留学回国人员
留学期间获得硕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与南京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相符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 5 万元
博士研究生:一次性补贴 10 万元
申报条件:
符合上述适用范围
留学期间学习时间符合规定,且成绩良好
回国后在南京市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签订劳动合同或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提交相关申报材料,经审核合格
申报材料:
回国人员证明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书
申报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登录南京市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或到户籍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进行申报。
2. 审核通过后,补贴款项将划入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其他说明:
补贴标准和政策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最新的官方政策为准。
留学回国人员可同时享受南京市其他留学相关政策,如落户、住房等。
如有疑问,可拨打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热线:。
2023 年南京市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最新消息
一、人才引进政策
“金陵英才”计划:面向全球引进各类高层次人才,为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提供落户、住房、医疗、教育等多项优惠政策。
“南京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为留学生归国创业提供创业孵化、资金支持、政策扶持等服务。
“南京新创计划”:为留学生归国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等扶持政策。
二、生活保障政策
落户政策:符合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留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落户:人才引进、投靠落户、购房落户等。
住房政策:为留学生提供人才公寓、租赁补贴等住房保障措施。
医疗政策:留学生回国后可享受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住院、门诊、生育等医疗保障。
教育政策:留学生子女可享受南京市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等优质教育资源。
三、其他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留学生回国后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一定比例的个人所得税。
创业扶持:为留学生归国创业提供创业孵化、资金支持、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
就业服务: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留学生提供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创业辅导等就业服务。
四、申请条件
1. 人才引进政策:通常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外知名高校获得硕士学位且具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具有硕士学位且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或机构任职 5 年以上。
具有国际竞赛或学术领域突出成就。
2. 生活保障政策:通常需满足相应条件,如落户政策需符合南京市人才引进政策条件;住房政策需符合相应购房条件等。
具体政策细节和申请方式请咨询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
南京留学生回国补贴领取方式
1. 符合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或中国绿卡
已在海外高校完成本科或以上学历
学成后回国工作并与国内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在职时间满6个月以上
2. 材料准备
《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就职资助申请表》
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
劳动合同
社保缴纳证明(满6个月)
护照/绿卡复印件
银行卡复印件
3. 申请流程
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公共服务”栏目中找到“人才服务”>“留学人员回国就职资助”。
下载《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就职资助申请表》,填写相关信息。
将申请表及所需材料扫描或拍照,发送至指定邮箱(见官网)。
4. 审核发放
人社部门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条件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资助金额将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卡中。
5. 资助金额
本科及以上学历:10万元人民币
博士后:20万元人民币
6. 注意事項
申请当年,南京市将分批发放资助资金。
申请人应在收到资助后的3个月内,将就业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报送人社部门。
超过3个月未报送就业证明材料的,需将已发放的资助资金全额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