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购房政策
上海市对留学生购房出台了以下优惠政策:
一、购房资格放宽
留学生毕业后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上海户籍居民购房资格:
在上海高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并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
未在上海拥有自有住房。
二、购房补贴
对于符合条件的留学生,上海市政府提供购房补贴:
博士生:50万元人民币
硕士生:30万元人民币
本科生:10万元人民币
三、公积金贷款
留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上海高校就读满1年;
毕业后在上海工作并缴纳公积金满1年以上。
四、税收优惠
留学生首次在上海购买商品房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免征契税;
减免印花税50%。
五、户籍办理
留学生购房后可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办法》申请上海户籍。
注意事项:
上述优惠政策仅适用于在上海高校就读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生。
购房补贴和税收优惠需向相关部门申请。
户籍申请受户籍管理政策影响,具体条件请咨询相关部门。
2020年上海留学生购房政策
一、购房资格
取得上海市外国人居留证并持有《留学人员来华学习证明》或《来沪人员出入境通行证》的留学生,自取得居留证之日起满1年,可申请在上海市购买一套自住住房。
二、购房条件
1. 购房人需年满18周岁,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购房人需在中国境内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支付房款。
3. 购房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居留证、入学证明等材料。
4. 购房人需具有符合购房资格的户口性质。
三、购房流程
1. 申请购房资格:留学生可向上海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长期居留外国人购置自用住宅的批准书》。
2. 寻找房源:留学生可通过房产中介、开发商等渠道寻找房源。
3. 签订购房合同:留学生与开发商或卖家签订购房合同,明确房款、面积、付款方式等信息。
4. 办理贷款:留学生可向银行申请住房贷款。
5. 办理产权登记:购房合同签订并贷款办理后,留学生需向上海市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申请产权登记。
四、注意事项
1. 留学生只能购买一套自住住房,且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
2. 留学生购房需缴纳契税、房屋交易费、登记费等相关费用。
3. 留学生购买住房后,仍需按照规定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
4. 留学生毕业后,如继续留在上海工作或学习,可继续持有购房资格。如离境,则需出售住房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
五、相关文件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国人在上海市购买自用住宅的实施细则》(沪府规〔2016〕23号)
《上海市公安局关于外国人在上海市购买自用住房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公出入〔2016〕14号)
2023 年上海留学生购房优惠政策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在沪购房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享受购房补贴
留学生在上海首次购房且实际居住房屋面积不超过 80 平方米,可一次性享受 10 万元政府购房补贴。
博士留学生在上海首次购房,可一次性享受 20 万元政府购房补贴。
首付比例低至 20%
留学生在上海首次购房,首付比例可低至 20%。
博士留学生在上海首次购房,首付比例可低至 15%。
贷款利率优惠
留学生在上海首次购房,可享受规定的贷款利率优惠。
具体利率优惠政策以银行实际执行为准。
购房资格认定条件
在上海市高校全日制就读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含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
在上海市高校学习期间,连续满 1 年以上(以学籍注册时间为准);
在上海市工作或创业,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在上海市无自有住房;
申请购房补贴时,留学人员须具有有效《上海居住证》满 2 年以上。
申请流程
申请人向上海市相关部门提出购房补贴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相关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格并出具购房证明。
申请人凭购房证明前往银行办理房屋贷款。
贷款办理完成后,相关部门将购房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本政策仅适用于在上海市高校全日制就读的留学生。
购房补贴享受一次性,不可重复申请。
留学生须符合相关购房资格认定条件,否则无法享受优惠政策。
具体购房补贴申请流程和细则以上海市有关部门的最新规定为准。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购房优惠政策文件
一、《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沪府办发〔2020〕38号)
第二条 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在上海购房落户。回国后在上海全职工作并缴纳满 6 个月城镇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在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时,可参照本市户籍居民执行相关优惠政策,享受契税减免等优惠。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和高层次人才引进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办发〔2022〕14号)
第二十三条 关于购房优惠
(一)回国后在上海全职工作并缴纳满 6 个月城镇社会保险的留学回国人员,在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时:
1. 符合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条件,可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有关优惠政策享受契税减免。
2. 符合本市无房家庭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条件,可按以下规定享受契税减免:
在郊区购买的,契税减按 2% 征收;
在中心城区购买的,契税减按 3% 征收。
(二)持有《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于取得证明后的 5 年内在上海市首次购买自住商品住房,其享受的契税减免优惠按(一)执行。
三、《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府办发〔2023〕4号)
第六十三条 关于购房优惠
(一)满足以下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在上海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为自住性质的,享受以下购房优惠:
1. 取得《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受理凭证》或《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满 1 年以上;
2.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180 天;
3. 在我市全职工作且缴纳社保满 180 天。
(二)符合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条件的,可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有关优惠政策享受契税减免。
特别提醒: 具体政策以最新文件为准,如需了解详细内容,可咨询相关政府部门或通过官方渠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