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劳动合同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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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条件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若干规定》(沪人社规〔2019〕14号),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以申请上海户口:
基础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获国(境)外承认的高等院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附加条件(满足其中一项即可):
在上海市注册的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满4年且缴纳社保满4年
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并连续工作满2年且缴纳社保满2年
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所在领域取得突出业绩或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以上奖励
在上海市投资创办企业,并连续正常经营满3年且缴纳税款满3年
在上海市投资设立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并连续正常经营满3年且缴纳税款满3年
在上海市创办非营利组织,并在所在领域取得显著社会效益
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规定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或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工作证明
缴纳社保或税款证明
业绩证明或奖励证明(如有)
其他证明申请资格的材料(如有)
申请流程:
网上预受理:登录“上海人才服务网”(进行网上预受理。
受理点受理:携带所有申请材料到指定的受理点进行现场受理。
初审:受理点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网上审核:材料提交至市级审批部门进行网上审核。
审批:市级审批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批。
取得结果:申请人可通过“上海人才服务网”查询审批结果。
注意事项:
申请条件和材料要求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申请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热线:12333。
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劳动合同要求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人才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办〔2022〕19号)规定,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须签订与申报材料相符的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要求:
一、劳动合同期限
应聘单位与留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不低于 3 年。
二、工作单位
留学生应受聘于在沪合法注册登记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应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等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三、岗位条件
留学生应从事与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基本一致的工作,或聘用单位认为符合企业发展需要。
岗位应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及岗位清单。
四、薪酬待遇
留学生的薪酬待遇应符合申报属地的行业平均水平,且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五、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应明确以下内容:
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工作内容、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违约责任;
其他依法约定的事项。
六、合同经办
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和留学生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注意:
留学生在申请上海户口时,应提交经就业服务机构或求职单位推荐的符合上述要求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如有修改或变更,留学生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劳动合同期满后,留学生仍符合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相关条件的,可继续申请办理户口。
上海户口申请条件(留学生):
基本条件:
持有有效的中国留学签证
在上海市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其他条件:
年满 35 周岁(申请当年 1 月 1 日)以下的,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在上海市工作满 5 年,且具有中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层次专业技术资格
在上海市创业满 5 年,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近 3 年内企业法人年度纳税额合计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在上海市取得诺贝尔奖、国家自然科学一等奖等国际或国内重大奖项
被上海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家部委认定为国家级高层次人才
年满 35 周岁以上(申请当年 1 月 1 日),且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在上海市工作满 10 年,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同等层次专业技术资格
近 5 年内每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额合计在 30 万元人民币以上
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方向,且具有良好的职业发展前景和社会贡献度
特殊人群:
华侨和港澳台居民:在上海市投资创业满 5 年,且企业注册资本金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近 3 年内企业法人年度纳税额合计在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
留学回国人员:在海外获得博士学位并回国工作满 2 年,且符合上海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
注:
以上条件仅为基本条件,实际申请时可能会有调整和补充要求。
申请人需提前咨询上海市人社局或相关涉外管理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申请流程。
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条件新政(2023 年)
一、适用范围
在上海高校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已取得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生。
二、基本条件
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博士后出站人员可放宽至 45 周岁)。
在上海工作、创业满 2 年。
具有稳定合法住所(自有住房、租赁住房或单位集体户口)。
符合上海市积分落户的条件。
三、积分落户条件
学历积分:硕士研究生 50 分,博士研究生 100 分。
职称积分:中级职称 25 分,副高级职称 50 分,正高级职称 75 分。
工作年限积分:每满 1 年,硕士研究生积 5 分,博士研究生积 10 分。
创业积分: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按照创业贡献度进行积分。
技能证书积分: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可获得对应积分。
表彰奖励积分: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奖励,可获得对应积分。
纳税积分: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缴税金额进行积分。
居住积分:在上海实际居住年限,按照每满 1 年积 10 分计算。
四、其他要求
无犯罪记录。
遵守国家和上海市的法律法规。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五、申请流程
1. 准备申请材料。
2.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前往各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
3. 提交材料并接受审核。
4. 公示并办理落户手续。
提示:
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需满足以上所有条件。
积分落户具体要求及分值标准以上海市最新规定为准。
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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