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助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备较好的外语水平和科研基础。
所属单位同意公派出国,并保证其回国后继续从事专业工作。
符合派出国别和接收单位的要求,并取得接收单位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
二、资助范围
国际旅费:往返国际机票。
国外生活费:每月提供一定金额的生活费津贴。
学费:由接收单位减免或由资助方支付。
住宿费:部分国家提供住宿,否则由资助方补贴。
医疗保险费:由资助方支付。
必要的研究资料费:由资助方补贴。
三、资助期限
访问学者:一般为 6 个月至 1 年。
留学研究生:一般为 1 年至 3 年。
四、资助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CSC)
各省市教育厅、科技厅
高校及科研院所
五、申请方式
通过所在单位向资助单位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研究计划、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等。
资助单位审核申请材料,择优资助。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申请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公派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期回国。
公派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资助单位提交出国结项报告。
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助条件
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口在国内。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一般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正高级职称或副高级职称)。
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外语水平。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
单位推荐条件:
单位支持留学访问计划,并为出国人员提供必要的人事安排和经费支持。
出国人员须具有良好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
留学访问计划符合单位的发展目标和需要。
资助范围:
生活费:
资助标准会根据留学国家/地区和生活水平有所不同。
学费:
一般不资助学费。
往返国际旅费:
根据留学国家/地区的不同,资助标准有所不同。
医疗保险:
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其他资助:
部分项目可能提供安家费、交通费、材料费等其他资助。
申请材料:
个人申请表
单位推荐信
教育背景证明
工作经历证明
外语水平证明
研究计划
留学访问邀请函(如有)
申请流程:
具体申请流程可能因单位和资助机构而异。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向单位提出申请
单位审核和推荐
资助机构审核和决定
办理出国手续
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助条件
一般来说,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助条件包括:
个人资格条件:
中国国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留学任务
有良好的英语语言能力
品学兼优,思想品德端正
符合派出单位和资助机构的相关要求
项目资格条件:
项目得到派出单位和资助机构的批准
留学期限一般为13年
留学目的和内容明确,符合国家留学政策和资助机构的要求
留学单位和导师具备接收访问学者资格
资助内容:
生活补贴:根据留学国别和地区的生活水平发放
住宿补贴:视实际情况提供住宿或补贴
交通补贴:往返国际旅费和交通费
医疗保险:符合留学所在地的医疗保障要求
签证费:办理签证的费用
其他:科研经费、图书资料费等
具体资助条件可能因派出单位、资助机构和留学项目而异。有意向申请公派留学访问学者资助的个人,应及时咨询相关单位和机构,了解详细的资助条件和申请流程。
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外语条件
基本要求
申请人必须通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达到指定的外语等级。
外语等级要求
英语:TOEFL 80分以上或雅思 6.5分以上
日语:JLPT N2级以上
韩语:TOPIK 5级以上
其他语种:要求视具体语种而定
特殊要求
医学类访问学者:需达到雅思学术类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 IBT成绩 80分以上
理工类访问学者:申请理工类国家重点实验室,需达到雅思学术类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 IBT成绩 80分以上
语言类访问学者:申请语言类国别和地区研究,需达到雅思学术类成绩 7.0分以上或托福 IBT成绩 90分以上
注意:
以上外语等级要求仅为一般性要求,具体要求可能根据不同的专业和留学项目有所调整。
申请人应根据留学目的和专业领域,提前做好外语准备工作。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保留调整外语等级要求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