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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硕士落户政策,留学生上海落户条件2020新规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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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29 1 评论 纠错/删除



1、上海留学硕士落户政策

上海留学硕士落户政策

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获得国外承认的硕士及以上学位

留学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

毕业回国后在上海市合法就业

申报条件:

毕业回国两年内提出申请

在上海市工作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

用人单位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

材料要求:

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

护照、签证复印件

留学经历证明

工作证明、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如人才证明、获奖证书等)

申请流程:

1. 申请人线上提交材料: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人才服务”栏目,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用人单位确认:用人单位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确认函。

3. 相关部门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核发《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证明》:审核通过后,相关部门将核发《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证明》。

政策解读:

该政策适用于在国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国公民,不受留学国家和专业限制。

毕业回国两年内申请落户,超过两年可申请居转户。

用人单位必须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政策,如持有《上海市引进人才认定证书》或《上海市高层次人才特别引进证书》。

落户后可享受上海市户籍居民的各项福利待遇,如教育、医疗、住房等。

注意事项: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造假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时间以《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引进人才落户证明》上的日期为准。

落户成功后,申请人需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180天。

2、留学生上海落户条件2020新规 研究生

3、上海留学研究生落户新政2020年

上海2020年留学研究生落户新政

适用范围:

2020年及以后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上海生源留学人员

2019年以前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上海生源留学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2020年1月1日前回国

2020年3月1日前在国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落户条件:

学历学位:硕士及以上,且学位证须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户口:上海户籍

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博士学历可放宽至45周岁)

无犯罪记录

符合居住证积分入户评分标准

积分入户评分标准:

| 项 目 | 分 值 |

|||

| 学历学位 | 40 |

| 出生年龄 | 030 |

| 担任职务 | 050 |

| 缴纳社保 | 050 |

| 拥有房产 | 040 |

| 近亲属在沪 | 010 |

落户流程:

1. 网上申报: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落户受理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 积分评分:根据评分标准对申请人进行积分评分。

4. 网上公示:满足落户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在网上公示。

5. 办理落户:公示期无异议后,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落户受理机构有权对申请人进行核实和复核。

申请人需在公示期内关注公示信息,及时提交相关材料或申诉。

落户受理机构的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4、上海留学硕士落户新政策2021

2021 年上海留学硕士落户新政策

一、适用范围

在境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中国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在上海落户:

上海市高校(含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

世界排名前 500 的境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且毕业后回国未满 2 年。

二、申请条件

具有上海户口或上海居住证满 7 年。

学位证书真实有效,且已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未享受国家或本市其他落户政策。

符合上海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三、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积分落户”栏目提交申请。

提供学历证书、认证报告、身份证明等材料。

2. 受理审查:

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进行审查。

符合条件的,发放《受理通知书》。

3. 积分审核:

按照《上海市积分落户办法》,对申请人进行积分审核。

达到积分标准的,予以核准。

4. 落户办理:

申请人携带《准予落户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派出所核对相关材料后,为申请人办理户口登记。

四、积分计算

留学硕士落户积分按照以下标准计算:

学位:20 分

排名:排名前 100、5 分;排名前 200、3 分;排名前 300、2 分;排名前 500、1 分

工作年限:回国后在上海工作满 1 年的,加 5 分;满 2 年的,加 10 分;满 3 年的,加 15 分。

单位性质:在市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世界 500 强企业工作,加 5 分。

收入水平:年收入在 30 万元(含)以上的,加 5 分。

五、特殊情况

已获得上海市创业、投资类奖励的人才,可不受积分条件限制申请落户。

留学硕士夫妻双方均符合落户条件,可同时申请落户。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如实提供材料,如有虚假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申请不受理时间:每年 3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

具体政策详情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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