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留学档案的存放地点:
推荐选择:
人才服务中心:大多数城市设有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或人才服务中心,提供档案存放服务。建议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服务中心。
其他选择:
原单位人事部门:少部分单位可根据协商情况,同意继续保管档案。
省级人才中心:部分省份设有省级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供档案存放服务。
国(境)外使领馆:如在国外学习工作,可将档案存放在驻外使领馆教育组。
自己保管:不建议个人自行保管档案,因为存在丢失、损坏等风险。
存放流程:
1. 向档案存放机构提出申请。
2. 提供相关材料,如身份证、辞职证明、留学证明等。
3. 签订档案存放协议。
4. 将档案移交至存放机构。
注意事项:
档案必须完整无缺,包括所有学历、工作经历等材料。
存放时间一般为留学期间,但具体情况根据存放机构规定而定。
留学结束后,需要及时办理档案提取手续。
档案存放原单位的处理方法:
1. 联系原单位协商
与原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联系,说明辞职后档案仍在原单位的情况。
提出将档案调出或留存的意愿,并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2. 调出档案
如果需要调出档案,需要提供相关文件,例如调档函、档案提取证明等。
原单位会根据规定办理档案调出手续,并向调入地(新单位、人才市场、户籍所在地等)寄送档案。
3. 留存档案
如果选择将档案留存在原单位,原单位有义务继续为档案提供保管和管理服务。
档案留存期间,个人可随时查阅或调阅档案。
4. 档案电子化
某些地区和单位支持档案电子化,个人可申请将档案转换为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具有便于保存和携带的优点,且可与纸质档案互查互用。
5. 档案托管
对于长期不在固定工作单位的个人,可考虑将档案托管在人才市场或人事代理机构。
托管机构将提供档案保管、管理和调阅等服务。
注意事项:
档案存放原单位期间,个人应定期与原单位联系,了解档案状况。
如果档案被涂改、丢失或损坏,个人应及时向原单位反映并要求处理。
档案调出或留存涉及手续费,需向原单位或相关机构缴纳费用。
否,辞职后档案不再只能放在户口所在地。
根据现行政策,辞职后档案存放地点有以下几个选择: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机关或人才市场
工作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如档案室或人事部门)
有档案管理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本人自行保管
因此,辞职后档案不一定只能放在户口所在地,可以选择存放地点,但需要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否,不能。
辞职后,职工档案应及时转移到新的单位或人才服务机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职工离职后,用人单位应当协助职工将档案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或者存档机构。如果职工离职后没有新的工作单位,档案应由原用人单位继续保管,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原用人单位应将档案移交到具有档案保管资格的人才服务机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