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派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简介:
成立于1981年,是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家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负责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管理和经费资助工作。
职能:
负责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管理和监督
制定公派留学选拔办法和政策
通过评审委员会遴选留学人员
提供留学经费资助和服务
组织开展留学人员培训、交流和归国服务工作
公派留学项目: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管理的公派留学项目主要包括: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中国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
中外合作办学研究生项目
政府间留学合作项目
留学经费资助: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会为公派留学人员提供以下经费资助:
学费
生活津贴
住宿补贴
保险
国际旅费
研究经费
服务: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公派留学人员提供以下服务:
出国前培训
留学期间服务
回国后服务
职业发展咨询
学术交流活动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一、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已取得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以拟留学报名前的学历认定),或应届硕士或博士毕业生(最迟于当年9月30日前获得学位证书)。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学位获得者不超过45周岁)。
身体健康,能适应国外学习和生活。
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满足留学所在国语言要求(一般为托福或雅思)。
二、专业要求
项目支持留学专业为中国发展急需的重点学科专业,具体范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当年公布的留学专业目录为准。
申请者所学专业与留学专业需相近或相关。
三、学习计划要求
学习计划明确具体,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研究课题,符合留学所在国的相关规定。
学习期限一般为12学年,最长不超过3学年。
四、科研能力要求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已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科研成果。
留学期间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计划。
五、其他要求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适应能力。
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获得留学单位正式录取通知书。
归国后遵守报效祖国政策,回国服务满2年。
注:具体条件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当年公布的项目指南为准。
国家公派留学基金的金额因国家、地区和专业领域而异。一般来说,年金额大约在以下范围内:
学费和杂费:
硕士:10,000 至 25,000 美元(或等值货币)
博士:15,000 至 30,000 美元(或等值货币)
生活津贴:
硕士:700 至 1,200 美元/月(或等值货币)
博士:800 至 1,500 美元/月(或等值货币)
其他费用:
国际旅行费
健康保险
研究费
学术活动费
具体金额取决于派送国家、留学目的地和留学机构。建议与相关资助机构或留学项目办公室联系,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国家公派留学的资助金额因留学国家、专业、项目等因素而异。一般情况下,资助标准如下:
学费资助:
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每年约 美元
发展中国家:每年约 美元
生活费资助:
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每月约 美元
发展中国家:每月约 美元
其他补贴:
书本费:每年约 美元
保险费:每年约 美元
安置费:一次性约 美元
总资助额:
一年资助总额约为:
西欧、北美等发达国家: 美元
发展中国家: 美元
注意:
实际资助金额可能因具体项目和留学国家而有所调整。
国家公派留学的资助通常包括学费、生活费、书本费和保险费。其他费用,如住宿费、交通费等,需要自理。
不同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资助标准,具体资助金额以项目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