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留学生落户政策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留学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生预科第一学年起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院校颁发的学历)的留学生。
落户类型
A类:本科及以上学历
落户条件:
已取得广州市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下简称《就业推荐表》);
在广州市范围内具有稳定住所(可提供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
近三年内在广州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 12 个月(含实习期间);
无违法犯罪记录。
B类:具有广州市紧缺急需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落户条件:
已取得广州市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
在广州市范围内具有稳定住所(可提供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其他有效凭证);
在广州市范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 1 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属于广州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内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紧缺急需专业目录
具体紧缺急需专业目录请查阅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落户程序
A类落户:
1. 准备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户口本、社保或个税证明、住所证明等);
2. 到广州市人才服务管理中心(天河区天河路 159 号)或各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3. 审核通过后,领取《广州市引进务工人员申领广州市常住户口许可证登记表》;
4. 凭《许可证登记表》到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落户。
B类落户:
1. 准备相关材料(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户口本、劳动(聘用)合同、紧缺急需专业证明等);
2. 到广州市各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提交申请;
3. 审核通过后,等待通知;
4. 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落户申请应在毕业后的 2 年内提出。
已在其他城市落户的留学生,可申请注销原户口登记,迁入广州市。
落户政策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广州留学生落户政策2023年最新版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境外留学人员: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在广州市以外;
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历学位证书已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留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或亲属在户。
二、申报条件
符合适用范围的留学人员,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方可申报:
(一)基础条件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获得学士学位满2年,硕士学位满1年,博士学位获得当年;
留学期限满360天;
无刑事处罚记录。
(二)学历条件
获得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或QS世界大学排行榜前500名院校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获得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研究机构的博士后出站证明,且出站后已满1年。
(三)工作条件
在广州市具有稳定工作,或已自主创业满1年且经营状况良好;
在广州市已缴纳社保和个税满1年。
三、申报材料
《广州市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表》(原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在境外留学期间的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在广州市的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广州市缴纳社保和个税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广州市合法住所或亲属在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符合《广州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专业证明(如适用,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 网上申报: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人才引进落户”专区进行网上申报。
2. 提交材料:根据网上申报指引,准备齐全申报材料并按要求邮寄或自行送达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 资格审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纳入人才引进落户审核范围。
4. 实地核查:对申报材料存在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将安排实地核查。
5. 审核决定:经审核,符合落户条件的,办理落户登记。
五、政策优惠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享受以下优惠:
落户广州市;
享受广州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等福利待遇;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的政策规定,享受创业补贴、住房补贴、人才奖励等优惠。
六、其他
本政策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具体申报事项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广州留学生落户政策2022最新版
一、落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生,可申请广州市户口:
1. 在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 在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机构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在广州市企业工作连续满1年以上,并纳税1年以上;
3. 在广州市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士学位,且在广州市企业工作连续满3年以上,并纳税3年以上。
二、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2. 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工作证明(需加盖公章);
5. 纳税证明(需加盖公章);
6. 广州市居住证或暂住证;
7. 户口本(如有)。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广州市公安局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广州公安”,下载并填写《广州市出国留学人员申请落户审批表》。
2.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3. 前往广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受理窗口递交申请。
4. 等待审核结果。
四、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须在取得学历学位后2年内提出落户申请。
2.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表,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
3. 落户审核时间一般为13个月。
4.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公安机关的审核进度并配合完善材料。
5. 落户成功后,申请人需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6. 已在广州市落户的留学生,不能再次申请落户。
相关文件: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州留学生落户政策2021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外大学学士及以上学位,且留学期限不少于一年;
2. 获得国外大学硕士及以上学位,且留学期限不少于半年。
二、申请材料
(一)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材料(见附件1);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或文凭原件及翻译件(翻译件须经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四)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翻译件须经具有翻译资质的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五)劳动合同或其他就业证明材料;
(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八)广州市工作居住证;
(九)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人才服务”—“留学回国人员申报”进入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后,申请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或各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三)审批:受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审批时间为15个工作日。
(四)网上查询:审批结果可在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五)领取《广州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证明》: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到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广州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证明》。
(六)迁户口:持《广州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四、联系方式
广州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943号
电话:
传真:
附件1:出国留学人员申报材料
(一)《出国留学人员申报表》;
(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入境和出境签证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四)留学所在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留学期间住宿证明材料;
(六)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