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初中生留级的具体情况如下:
留级条件:
学业成绩欠佳:某门科目考试不及格次数达到3次及以上,且该科目的年终考试成绩低于50分。
学业表现不良:多次旷课、迟到、早退,且未达到出勤率标准。
品行问题严重:违反学校纪律,严重影响课堂秩序或其他学生。
生理或心理原因:身体状况或心理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学习,经诊断证明需留级。
留级程序:
1. 班主任或科任老师提出留级建议,并报请年级组审核。
2. 年级组审核后提出留级申请,报请学校德育处或教务处审批。
3. 学校审批同意后,通知家长并办理留级手续。
其他相关规定:
留级学生需重新修读留级年级的课程。
留级学生在留级期间的成绩将计入下一学年的总成绩。
学生在初中阶段只能留级一次。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初二学生留级须具备以下情况才能毕业:
考试成绩不合格:所有学科成绩均未达到及格分数线。
旷课时间过长:学期内旷课时间累计超过规定学时(一般为三分之一)。
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多次严重违反校规校纪,情节特别严重的。
其他特殊情况: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的其他不能继续正常学习的情形。
满足以上条件之一,初二学生可申请留级,保留学籍。留级后,学生需重新学习相应年级的课程,成绩合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者,方可准予毕业。
符合留级条件和情况
1. 学业成绩不合格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及综合科成绩平均分低于合格线(60分)
任一主科成绩低于合格线(40分)
2. 出勤率不符合要求
全学年出勤率低于70%
无故缺勤累计超过30天
3. 违纪严重
严重违反校规校纪,受到严重处分
影响班级正常秩序,屡教不改
4. 心理或生理原因
因身体或心理疾病,导致无法正常学习
遭遇重大变故,无法集中精力学习
留级条件
同时符合以上条件中的两条或以上
特殊情况
学生因特殊情况(如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无法达到合格标准,但学校认为有继续学习的潜力,可酌情不予留级。
相关规定
留级决定由学校班主任、科任老师、教导处共同协商后形成,并经校长批准。留级学生应补修所有不及格科目,并重新参加考试。
根据现行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课程标准,对于初二学生留级的情况,一般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学习成绩严重不合格:学生在初二上学期期末考试中,有超过一半的科目成绩低于合格线(60 分)。
学习态度极差:学生在课堂上经常走神、不认真听讲,作业不按时完成,考试前不复习。
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学生多次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影响教学秩序。
身体或心理健康状况不佳:学生因身体或心理健康问题,无法正常完成学业。
其他特殊情况:有特殊原因导致学生无法完成学业,学校经过调查核实后,认为有必要的。
值得注意的是,留级不是简单的让学生重复一个学期,而是需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帮助学生补齐知识和能力上的短板,使其能够顺利完成后续的学业。留级决定应由学校教务处、年级组、班主任共同协商做出,并征得学生家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