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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留学落户上海的最新政策,海外留学生上海落户条件2020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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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海外留学落户上海的最新政策

2023 年上海市海外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不在上海

获得国(境)外学士及以上学位(含)

留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落户类型

应届毕业生落户:留学回国两年内提交申请

非应届毕业生落户:留学回国五年内提交申请

三、申请材料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登记表》

学位证书、成绩单原件及中英文翻译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证明

社保缴纳记录(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工作证明或创业证明(非应届毕业生需提供)

四、申请流程

1.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专栏”模块。

2. 在线填写《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登记表》。

3. 准备并上传申请材料。

4.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五、落户补贴

应届毕业生:3万元人民币

非应届毕业生:1万元人民币

注:

落户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

具体申请指南和材料清单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

2、海外留学生上海落户条件2020新规

2020年上海海外留学生落户条件新规

一、基本条件

持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上海已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2020年6月起)

在上海有稳定住所(自有或租赁)

二、特殊人才引进

获得过海外知名院校的全日制博士学位

在海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满2年

具有国家认定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

取得国家级或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具有符合上海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或上海市重大工程项目的核心技术或专业技能

三、职业方向

科研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

紧缺专业领域人才

四、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生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填写“海外留学人员引进申请表”。

2. 单位向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提交《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表》和相关材料。

3. 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后,将材料报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定。

5. 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将收到《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落户通知书》。

五、落户方式

海外留学生通过上述流程成功落户后,可选择以下落户方式:

落户在上海自有住房内

落户在上海租赁房屋内(按规定缴纳落户服务费)

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内

六、注意事项

落户后,需在上海实际居住并缴纳社保和个税。

留学归国人员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或学位认证书。

以上条件如有变更,请以官方公布为准。

3、海外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2021

上海市2021年海外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基本条件

持有国外高校颁发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且专业与本市产业发展方向相符;

已在上海获得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月收入不低于1.5倍上海市月平均工资(2021年为23173元);

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受理范围。

二、申办流程

1. 在线提交申请: 登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选择“人才服务”→“来沪人员服务”→“境外留学人员落户”栏目,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 本市各区人才中心受理申请材料,对申请人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3. 面谈: 区人才中心组织面谈,了解申请人的工作、专业能力等情况。

4. 公示: 区人才中心将拟落户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 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区人才中心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受理范围

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行业、专业,具体以行业分类标准和国家职业分类标准为准。

优先受理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海外留学生。

四、配套政策

落户后享受上海户籍居民待遇,包括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

可申请上海市人才公寓租赁。

可申报上海市引才政策补贴。

五、特别提醒

申请人须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落户政策、受理范围等信息。

具体落户政策和受理范围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最新信息。

4、海外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条件是什么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政策

基本条件: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上海具有合法稳定工作

符合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和人才需求

具体条件:

A 类:世界排名前 50 的境外高校毕业生

学校排名以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 世界大学排名中最新一期排名前 50 的高校为准。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齐全有效。

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在有效期内且未解除。

B 类:世界排名前 100 的境外高校毕业生(紧缺人才)

学校排名以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泰晤士高等教育(THE)、QS 世界大学排名中最新一期排名前 100 的高校为准。

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人才项目称号或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国家级及以上奖励。

从事本市产业发展急需且紧缺的人才。

C 类:其他境外高校毕业生(紧缺人才)

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在上海市人才紧缺目录中的行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具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在行业内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发展潜力。

其他要求:

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无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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