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
经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批准,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因应征入伍需中断学习的,其研究生入学资格予以保留。
保留资格条件:
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二学年在读期间应征入伍的非定向就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读期间应征入伍的硕士学位获得者。
保留资格程序:
1. 应征入伍前:
研究生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保留入学资格申请;
学校复核符合条件后,出具《参军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证明》。
2. 退伍后:
退伍研究生持《士兵退伍证》和《参军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到原培养单位报到;
学校经核对无误后,办理恢复研究生学籍手续,允许其继续完成学业。
相关规定:
保留入学资格的期限最长为两年;
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学校不提供学费减免及助学金等资助;
退伍研究生在复学的第二学期末需通过复学考试;
复学考试不合格者,终止研究生学籍。
注意事项:
研究生应在应征入伍前向学校提出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后及时入伍;
退伍研究生应在保留期限内尽快办理复学手续;
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保留期限的,需向教育部申请。
研究生新生应征入伍,学校通常保留其入学资格 1 年至 2 年。
通常的做法:
一年保留期:大多数学校会保留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一年,以便他们完成兵役并返回学校继续学业。
两年保留期:有些学校可能会延长保留期至两年,以应对特殊情况,例如需要较长时间的军事部署。
学校具体规定:
具体保留期取决于学校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学生在入伍前与学校招生办公室联系,以了解具体的政策和程序。
保留资格的条件:
学生必须是全日制研究生新生。
学生必须在入伍前满足学校的入学要求。
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兵役并返回学校。
学生必须在返回学校后保持学术成绩良好。
返校程序:
学生完成兵役后,需要及时与学校联系,了解返校程序和要求。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退伍军人证明
成绩单(如有)
入学申请(如有必要)
学校会审查学生的材料,并决定是否恢复其入学资格。如果恢复入学资格,学生可以继续其研究生学业。
在校研究生应征入伍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的《关于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01〕2号)等文件规定:
学籍保留
非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自愿应征入伍,入伍后学籍予以保留。
入伍后,学校应在其服役期间保留其学籍至服役期满。
服役期满后,研究生可选择继续完成学业或终止学业。
复学条件
服役期满后,研究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复学:
获得部队及以上单位的优秀士兵称号或连队嘉奖以上奖励。
在服役期间取得部队认可的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成果。
其他经学校认定的突出事迹和贡献。
手续办理
研究生应在入伍前向学校提交《在校研究生应征入伍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学校核实后,出具《在校研究生应征入伍同意书》。
研究生凭《同意书》和相关材料办理入伍手续。
复学程序
服役期满后,研究生应向原就读学校提出复学申请。
学校核实其符合复学条件后,同意其复学。
研究生复学后,可按原专业继续完成学业,学制和学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其他规定
研究生在服役期间,学校不收取其学费。
复学后,研究生可享受入伍前已获得的助学贷款等相关优惠政策。
研究生因违反部队纪律被开除军籍或因其他原因终止服役的,不得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