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各高校的规定,新生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身体健康原因:
因严重疾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报到入学的。
个人特殊原因:
参加国家级、省部级以上竞赛或专业考级并获奖,需要延长时间准备的。
参加国际交流项目或短期学习任务的。
遇有重大家庭变故或灾难,无法按时入学的。
其他原因:
被征兵入伍或加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
被派往国家重点工程或重大项目工作的。
因其他特殊原因,经高校审议批准的。
申请程序:
在规定时间内向高校提交书面申请,说明保留入学资格的原因和证明材料。
高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可批准保留入学资格。
保留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注意事项:
申请保留入学资格需要有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高校审核后决定是否批准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应及时关注高校的通知。
保留期限内,新生不得参加其他学校的招生考试或入学。
保留期限结束后,新生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申请保留入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具有学籍,即新生在入校前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在保留入学资格期间,新生仍然具有学籍,仍然是该校的学生,只是没有在校学习。
1 年
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