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对回国工作并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实施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境外所得减免。
符合一定条件的境外所得免税。
适用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社会保险优惠:
社保缴费:回国人员可选择参缴社会保险或不参缴。
社会保险补贴:符合一定条件的回国人员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落户优惠:
户口迁移:回国人员可凭相关证明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选择其他符合条件的城市落户。
积分落户:部分城市为回国人员提供积分落户政策,可加快落户速度。
就业优惠:
就业服务:为回国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培训和推荐等服务。
优先招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在招聘时优先考虑回国人员。
科技创业扶持:支持回国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提供税收优惠、资金扶持等政策支持。
其他优惠:
住房补贴:部分城市为回国人员提供住房补贴。
子女教育:回国人员子女可享受入学、升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医疗服务:回国人员可在国内享受免费或优惠的医疗服务。
创业优惠:支持回国人员创业,提供税收优惠、创业贷款等政策支持。
申请条件:
获得国外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国外学习期间,成绩优异。
符合国家或地方的留学回国人员優惠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政策和优惠条件因地区和政策变更而有所差异,请以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就业优惠政策
应届留学生优先录用政策:许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制定了应届留学生优先录用政策,在招聘中给予应届留学生优先考虑。
留学生人才引进计划:政府和各地出台了留学生人才引进计划,为回国留学生提供就业支持,包括提供就业指导、人才补贴和落户优惠等措施。
科技型企业留学生优惠政策:国家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为在科技型企业就业的留学生提供税收优惠、住房补贴和创业支持等政策。
落户优惠政策
一线城市及重点城市放宽落户条件: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线城市和部分重点城市放宽了对留学生的落户条件,降低了落户门槛,方便留学生在这些城市生活和就业。
地方性人才落户政策:一些省份和城市出台了地方性人才落户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提供落户优惠,如长三角地区和成渝双城经济圈等。
购房优惠政策
留学生购房补贴:部分地方政府为回国留学生提供购房补贴,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留学生落户购房优惠:一些城市对落户的留学生提供购房优惠,如免征契税、降低首付比例等。
其他优惠政策
出国留学费用减免或补偿:一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出国留学人员给予出国留学费用减免或补偿。
子女教育优惠:一些城市为回国留学生的子女提供子女教育优惠,如优先入学、降低学费等。
社保福利待遇:回国留学生可以享受与国内居民相同的社会保障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等。
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
就业支持
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专场招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定期举办面向出国留学回国人员的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机会。
创新创业大赛:支持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等国家级创业大赛,提供资金、政策和平台支持。
就业补贴:部分地区对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就业补贴,具体金额和申请条件因地区而异。
社会保险减免:部分地区对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在创业期间减免社会保险费用。
税收优惠
个人所得税:对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取得的境外所得,在一定条件下可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或退税。
企业所得税:对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住房保障
公租房优先配租:部分地区将出国留学回国人员纳入公租房优先配租对象。
购房补贴:部分地区对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购房补贴或优惠贷款。
其他优惠
子女入学:部分地区对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便利,可在一定条件下就读重点学校或享受学费减免。
户口迁移: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简化户口迁移手续。
免除兵役:符合条件的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免除兵役。
签证便利:部分国家对持“留学人员回国证明”的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签证便利。
申请条件
具体优惠政策的申请条件因地区和政策而异,一般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在国外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在国外学习期间获得良好的成绩和品行表现。
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法规。
留学期间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申请方式
有关优惠政策的申请方式,请咨询相关部门或机构,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教育局等。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文件汇编》的通知
国办发〔2014〕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现将《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文件汇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4年1月15日
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文件汇编
目 录
一、出入境管理政策
二、户口管理政策
三、就业安置政策
四、住房保障政策
五、医疗保障政策
六、社会保险政策
七、其他优惠政策
八、附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国科技自立自强,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人才强国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体系,着力吸引和集聚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创新创业,特制定本文件汇编。
本文件汇编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有关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的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文件,共8章,涉及出入境管理、户口管理、就业安置、住房保障、医疗保障、社会保险和其他优惠政策等方面,旨在为出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全面、权威的政策信息,支持和鼓励广大留学人员学成报国。
本文件汇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今后,有关部门将继续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事业需要,适时调整和完善出国留学回国人员优惠政策。
一、出入境管理政策
1.《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2022年10月1日施行)
2.公安部《关于完善出国人员服务管理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9〕45号)
3.公安部《关于印发《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2〕33号)
4.外交部《关于外籍华人及港澳台居民入境后可选择适用内地有关法律的通知》(2009年10月1日施行)
二、户口管理政策
1.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
2.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出国留学人员户口管理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15〕133号)
3.公安部《户口迁移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公通字〔2023〕22号)
三、就业安置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9月1日施行)
2.国务院《关于加快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国发〔2021〕16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人社部发〔2013〕28号)
4.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印发《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人函〔2017〕27号)
5.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06号)
四、住房保障政策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2018〕217号)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开展创新驱动发展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建科〔2020〕16号)
3.财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23号)
五、医疗保障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1年7月1日施行)
2.《关于印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9号)
3.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厅《关于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医疗保障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1号)
六、社会保险政策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卡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34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47号)
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4号)
七、其他优惠政策
1.《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国发〔2015〕39号)
2.科技部《关于印发《关于促进科技人力资源国际交流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科发人函〔2020〕118号)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做好留学回国人员国际科技合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教外函〔2020〕58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2007年2月28日修正)
八、附录
1.教育部2018年至2022年留学回国人员统计数据
2.出国留学回国人员就业服务机构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