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大学留学德国
简介
深圳技术大学与德国多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为学生提供留学德国的机会。学生可以攻读本科学位、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
合作院校
柏林工业大学
慕尼黑工业大学
卡尔斯鲁厄理工学院
斯图加特大学
达姆施塔特工业大学
申请资格
本科生:
完成深圳技术大学前三年学业
GPA达到学校要求
通过语言能力考试(德语或英语)
研究生:
获得深圳技术大学本科学位
GPA达到学校要求
通过语言能力考试(德语或英语)
提交研究计划
申请流程
1. 联系深圳技术大学国际事务办公室了解具体要求。
2. 准备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语言能力证明、研究计划(研究生申请)。
3. 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4. 如申请成功,与德国高校联系并办理入学手续。
学费和生活费
学费:德国公立大学对国际学生免收学费。
生活费:每月约 欧元,包括住宿、餐饮、交通和生活用品。
奖学金
深圳技术大学和德国高校提供多种奖学金,包括:
德国学术交流服务中心(DAAD)奖学金:覆盖学费和生活费。
中国奖学金委员会(CSC)奖学金:覆盖学费、生活费和医疗保险。
深圳技术大学奖学金:覆盖部分学费或生活费。
优势
留学德国具有以下优势:
世界一流的教育体系和科研水平。
免学费的公立大学教育。
丰富的实习和就业机会。
体验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提升语言能力和跨文化交流能力。
联系方式
深圳技术大学国际事务办公室
邮箱:
电话:
深圳技术大学招聘公告
单位名称: 深圳技术大学
招聘人数: 25人
招聘岗位:
教授:5人
副教授:10人
讲师:10人
招聘条件:
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有5年以上教授或副教授任职经验;
在相关领域有突出研究成果,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
在国际或国内知名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具有优秀的教学能力和管理能力。
副教授
具有博士学位,且有3年以上副教授或讲师任职经验;
在相关领域有较好的研究成果,主持过省级或厅局级科研项目;
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
具有优秀的教学能力。
讲师
具有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讲师任职经验;
在相关领域有研究成果;
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
通用条件:
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
具有良好的沟通和人际交往能力;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和科研工作。
招聘程序:
1. 网上报名:请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10日通过深圳技术大学官网进行网上报名。
2. 资格审查: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需参加笔试。
4. 面试:笔试合格者将参加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综合素质。
5. 考察:学校对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行考察,包括政治思想品德、工作业绩等。
6. 体检:通过考察的应聘者需进行体检。
7. 公示和聘用: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学校将择优聘用。
待遇:
根据深圳技术大学相关规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发展平台。
联系方式:
人力资源部
电话:075588XXXXXX
邮箱:
深圳技术大学博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招生名额
根据学校当年博士学位授权点招生计划,具体招生名额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三、招生专业
本年度具体招生专业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四、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良好。
2.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已在境外获得同等学历),且硕士学位获得时间在申请报名当年6月30日前。
3. 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符合所报考专业招生简章中提出的其他报考条件。
五、报名方式及时间
1.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 报名时间:具体时间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六、报名材料
1. 硕士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证明材料后补交);
2. 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
3. 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单(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4. 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成绩单(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
5. 外语水平证明材料(英语或法语六级以上证书或同等水平的国际通用语言能力证明);
6. 个人简历(包括学习经历、研究经历、成果清单等);
7. 研究计划书;
8. 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教授或副教授的专家推荐信;
9. 其他证明材料(如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证明等)。
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八、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内容以学校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九、录取
根据入学考试成绩和综合考核情况,择优录取。录取结果一般在入学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布。
十、其他事项
1. 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生活补助。
2. 新生入学后,须进行入学体检和政治审查。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 学校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考试费。
4. 本简章由深圳技术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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