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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生就业补贴政策,上海留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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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4-03-16 3 评论 纠错/删除



1、上海留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上海留学生就业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促进上海市留学生就业,吸引和留用优秀海外人才,提升上海市国际化水平,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留学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沪人社规〔2020〕3号),其中包括以下就业补贴政策:

补贴对象:

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回国两年内首次在上海市就业的留学生。

获得上海市政府奖学金、上海高校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留学奖学金的留学生。

补贴标准:

博士研究生:最高 6 万元/人

硕士研究生:最高 4 万元/人

本科生:最高 2 万元/人

补贴发放方式: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在毕业回国 6 个月内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提出补贴申请。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留学生,补贴将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批次发放到其个人银行账户。

其他支持政策:

除了就业补贴外,上海市还出台了以下支持留学生就业的政策:

提供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留学生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留学服务中心等渠道获得职业指导和就业信息。

简历翻译和求职指导: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免费简历翻译和求职指导服务,帮助留学生更好地融入当地就业市场。

就业培训和创业支持:上海市提供就业培训和创业支持,帮助留学生提升就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申请表。

2. 填写并提交申请表至指定邮箱(留学生就业补贴申请表),所需材料包括: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

上海市就业证明

获得上海市奖学金或市级及以上社会组织留学奖学金的证明(如有)

3.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通过的留学生将在规定时间内收到补贴发放。

2、上海留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1

上海留学人员创业补贴政策(2021年)

补贴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在境外高校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国家认可的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书的上海户籍或非上海户籍的留学人员。

留学人员在上海创办或加入创办中小微企业、从事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行业或新兴产业的先进制造业、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

补贴标准: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最高可获得10万元一次性补贴;

留学人员加入创办企业最高可获得5万元一次性补贴。

补贴条件:

留学人员创办的企业注册地在上海市;

企业工商注册时间距毕业回国时间在3年以内;

企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补贴流程:

1. 资格审核:

留学人员向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属地街镇就业促进中心提出申请。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上海留学人员创业补贴申报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护照、签证等。

2. 评审:

由区级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补贴发放:

评审通过后,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属地街镇就业促进中心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留学人员企业账户。

注意事项:

补贴资金不得用于企业日常经营性开支。

留学人员取得补贴后,需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

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符合其他扶持政策,可同时享受。

政策咨询:

上海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

各区人才服务中心或属地街镇就业促进中心

3、留学生上海就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留学生就业优惠政策

1. 落户政策

上海市引进国外人才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办法:满足一定条件的留学生可直接落户上海。

落户条件:学历、工作经历、纳税和社会保险缴纳等。

2. 就业补贴

上海市促进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来沪就业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来沪就业可获得一次性补贴,金额为 25 万元。

补贴条件:毕业于海外高校,取得学位,从事与专业相关工作,并符合工作年限和社保缴纳要求。

3. 税收优惠

上海市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新引进的留学生在上海就业后,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例如全额扣除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4. 住房补贴

上海市促进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来沪就业实施办法:留学生在上海就业后,可申请申领住房补贴。

补贴金额: 元/月,视个人收入和住房情况而定。

5. 其他优惠政策

社会保障补贴:留学生在上海就业后,可享受上海社会保障补贴,例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就业服务:上海市留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提供就业指导、求职培训和招聘会等服务。

创业支持:留学生在上海创业可获得创业孵化器、贷款优惠等支持。

具体政策细则和申请流程,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相关部门。

4、上海留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文件

上海市留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文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留学生就业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9号

各区就业促进中心、浦东新区就业促进中心:

现将《上海市留学生就业补贴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留学生就业补贴试行办法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4日

上海市留学生就业补贴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和支持留学生在上海市就业创业,根据《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办法》(沪府规〔2019〕5号)和《关于支持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发展的若干措施》(沪人社规〔2019〕1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已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回国后连续在中国境内或海外实际工作累计满2年以上,自回国之日起5年内(含5年),来沪就业的留学生。

第三条 留学生在沪就业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业补贴:

(一)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二)在自有企业担任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拥有企业股权的;

(三)已在上海市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

第四条 就业补贴标准:

符合第三条(一)项条件的,每月发放2000元,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符合第三条(二)或(三)项条件的,一次性发放12000元。

第五条 申请就业补贴的留学生,应当登录“留学人员服务平台”(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就业补贴申请表》;

(二)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

(三)回国后连续在中国境内或海外实际工作满2年以上的证明;

(四)劳动合同或者企业营业执照及股权证明;

(五)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第六条 区就业促进中心受理申请后,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通知申请人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理由并退回申请。

第七条 区就业促进中心审查通过的,报市就业促进中心复核。

第八条 市就业促进中心复核通过的,向区就业促进中心下达就业补贴资金,区就业促进中心按月或一次性向申请人发放就业补贴。

第九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区就业促进中心取消其补贴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就业补贴:

(一)骗取、冒领就业补贴的;

(二)违反劳动合同或国家法律法规的;

(三)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第十条 本办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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