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外留学生人才补贴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期间表现优异,获得较高荣誉或成果。
已与山东省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或社会组织签订工作协议,并符合相应岗位要求。
二、补贴标准
博士学历:15 万元/人
硕士学历:10 万元/人
三、补贴流程
1. 申报推荐:符合条件的海外留学生可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2. 初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考察审核: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考察审核。
4. 公示、审批:对考察审核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5. 拨付补贴:经审批通过的申请人,补贴资金将拨付至所在单位。
四、注意事项
每位申请人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申请人须在签订工作协议后 6 个月内提出申请。
已享受过其他省份或国家留学人才补贴的申请人不符合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申请资格。
五、联系方式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电话:
网址:
山东省海外留学生人才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申请当年12月31日);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留学期间取得的学历);
留学期间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国外学习和工作经历累计满24个月。
专业领域条件:
符合山东省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包括:
新一代信息技术
生物医药及健康
新材料
高端装备
现代服务业等
申报方式:
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
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
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山东省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和谐路2号,邮编:250001)。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6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120000元/人。
补贴发放:
补贴分2年发放,每年发放一半;
第一年补贴在审核通过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第二年补贴在入职后1个月内发放。
其他注意事项:
申请人不得享受其他海外人才补贴政策;
申请人应在山东省工作满2年,否则需返还已领取的补贴;
申请材料造假或不实的,将取消申请资格或追回已发放的补贴。
山东海外留学生人才补贴政策
目的:吸引和培养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促进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
补贴对象:
在山东省注册并从事全职工作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
学历为博士学位,且毕业于世界排名前200或国内排名前10的高校。
补贴标准:
博士学位:50万元
硕士学位:30万元
本科学位:20万元
补贴方式:
一次性发放补贴,分批到账。
纳入区市人才补贴政策统筹发放,不得重复享受。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已取得博士、硕士或本科学位,并获得国(境)外高校的学位证书和学历认证。
符合山东省引进人才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
在山东省注册并从事全职工作。
引进单位符合用人主体资格条件。
申请材料:
个人简历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
海外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工作证明
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或企业人才引进审批材料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程序:
1. 联系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各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政策并领取申请表。
2. 填写申请表并准备申请材料。
3. 提交申请材料至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4. 接受材料审核和现场考察。
5. 审核通过后,等待补贴发放。
注意事项:
申请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补贴资格。
补贴资金用于人才培养和科研活动等方面,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补贴发放后,申请人需在山东省工作满5年,否则需返还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