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性质 | 境外停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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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转户口 | 连续2年及以上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 | 1个月以上(非连续)
根据上海市2020年发布的新规,留学生申请上海户口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国外待满一年: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国外实际停留时间满一年。
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毕业生:在世界排名前500的大学(根据上海软科排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在国外实际停留时间满半年。
其他特殊人才:符合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条件,或满足其他特殊人才认定标准。
因此,留学生落户上海的新规明确要求国外待满一年。
上海留学生落户境外停留时间规定
一、基本规定
根据《上海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23〕3号),留学生落户需满足以下境外停留时间要求:
二、境外停留时间计算方法
境外停留时间从出境之日起计算,至回国入境之日止,包括在外境外学习、工作或其他经历的时间。
以下时间不计入境外停留时间:
在国外短期出差、旅游、探亲等临时离开境外的累计时间不超过6个月;
在国外休假、产假、探亲假等非工作或学习状态下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12个月;
办理落户手续期间在境外停留时间。
三、具体规定
留学生境外停留时间要求因回国留学人员类型而异:
1. 高校类留学回国人员
博士研究生:境外停留时间须满1年;
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境外停留时间须满6个月。
2. 科研类留学回国人员
到海外科研机构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其他高级研究人员:境外停留时间须满1年;
到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境外停留时间须满6个月。
3. 企业类留学回国人员
世界500强、行业龙头企业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境外停留时间满半年且在职期间获得企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其他企业:境外期间取得企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境外停留时间满1年。
四、特殊情况处理
因疫情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满足上述境外停留时间要求的,可申请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予以放宽。
五、注意事项
落户时需提供境外停留证明材料,如护照、签证、出入境记录等。
境外停留时间不包括非法滞留或逾期逗留时间。
落户相关政策如有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