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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留学回国人才政策,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陈煜泽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3-16 1 评论 纠错/删除



1、珠海留学回国人才政策

2、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在海外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3. 留学回国不超过5年;

4.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优先条件

1. 在世界排名前列的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学位的;

2. 获得国际或国家级奖项的;

3. 在国际核心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的;

4. 具有在海外著名企业或机构担任重要职务经历的;

5. 符合珠海市重点产业和领域发展需求的。

三、申报材料

1. 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申请表;

2. 个人简历;

3. 学历、学位证书及翻译件;

4. 海外工作经历证明及翻译件;

5. 国际或国家级奖项证书(如有);

6. 国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清单(如有);

7. 申请单位出具的推荐信。

四、受理和审核

1. 由申请单位负责受理申请材料;

2.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材料,并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入选名单。

五、认定和待遇

1.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审核认定后,可享受珠海市海外人才智力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2. 认定有效期为5年,期满后可重新申请。

3、珠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办公室

珠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办公室

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规程。

负责留学回国人员的引进、培养、管理和服务工作。

联络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招才引智协会,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和海外的留学回国人员联络交流。

组织开展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培训、对接洽谈、成果转化等服务。

建立健全留学回国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掌握留学回国人员队伍情况。

提出对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088号人力资源大厦5楼

电话:(0756)

传真:(0756)

电子邮箱:

4、珠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0

珠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0 年)

一、适用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海外留学回国人员: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

毕业于经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院校,且取得相应层次的学位或学历;

已取得珠海市居住证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3 年;

在珠海市无户籍。

二、落户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请落户:

获得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在珠海市有稳定合法的工作和住所;

与珠海市户籍人员结婚,且婚姻关系存续满 3 年;

父母为珠海市户籍人员,子女未婚且未满 18 周岁;

符合珠海市城市更新、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或重大建设项目人才引进政策规定的。

三、申请流程

1. 网上申请:登录珠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政务服务平台(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

3. 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受理手续。

4. 发放户口簿:审核通过后,发放户口簿。

四、所需材料

《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书》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境外学习经历证明材料

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 3 年的证明

稳定合法工作证明或住所证明

户口迁移证(适用的情况)

婚姻关系证明(适用的情况)

亲子关系证明(适用的情况)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高层次人才证明、项目引进证明等)

五、温馨提示

具体政策以珠海市公安局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申请人应如实提交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落户后,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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