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
上海市政府为吸引和留住海外优秀人才,出台了一系列人才引进政策。其中,针对留学生的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
留学生落户政策
具有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且满足一定条件的留学生,可直接申请上海户口。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毕业后在上海工作满7年且缴纳社保满6年的,可申请上海户口。
留学生就业支持
市级政府为留学生提供就业指导和求职服务。
各区县建立留学生就业服务专窗,提供就业咨询、岗位推荐等服务。
鼓励企业吸纳和培养留学生人才,并给予相应补贴。
留学生创业扶持
为留学生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和资金支持。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创业项目,可申请政府专项扶持资金。
鼓励高校设立留学生创业孵化器和加速器。
其他政策
设立留学生人才服务机构,为留学生提供全方位服务。
简化留学生签证和居留许可的办理流程。
建立留学生人才信息库,为企业和留学生搭建桥梁。
适用条件
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适用于以下人员: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0的高校,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在上海市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满一定年限。
纳税达到一定标准。
具体政策文件
《上海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实施办法》
《关于支持留学生来沪创业的若干政策措施》
上海留学人才引进落户条件 2020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2.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身心健康;
4. 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 已取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 具有国外著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3年以上国外工作经历;
3. 具有国外高校博士及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三、工作条件
1. 在上海市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且单位具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接收引进人才资格;
2. 工作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相符,并符合引进单位人才岗位需求;
3. 年薪达到上海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以上。
四、其他条件
1. 符合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享受相应人才政策待遇;
2. 在沪已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1个月以上。
五、特别优惠政策
1.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
2.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优先配租公租房;
3.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子女可享受就读市级优质中小学的优惠政策。
六、申请流程
1.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上海市引进国外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单位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初审;
3.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进行审核;
4. 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
5. 审批通过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放《引进国(境)外留学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审批表》。
注:
1. 具体条件和办理流程以上海市政府相关部门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
2. 对于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可向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
上海市留学生人才引进政策(2020年)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境外留学生。
二、条件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二)在海外学习或工作期间,表现优秀,取得突出成果或在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
(三)有志于到上海工作并为上海城市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四)符合上海市人才引进相关规定。
三、政策措施
(一)就业支持:
为引进人才提供就业推荐和岗位对接服务。
对引进的境外留学生提供一次性落户支持。
提供租金补贴、生活补贴、交通补贴等。
(二)创业支持:
为留学生创业提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资金、技术指导等支持。
对留学生创办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融资政策支持等。
(三)教育培训支持:
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语言培训等服务。
为留学生子女提供就学便利。
(四)其他支持:
提供居留许可、医疗保险、住房保障等服务。
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促进留学生融入上海。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留学生可登录“上海留学”网站(进行网上报名。
(二)材料递交:报名成功后,留学生需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至“上海留学”服务中心(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
(三)资格审核:上海市人社局将对留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结果通知:审核通过的留学生将收到结果通知。
五、联系方式
上海留学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401号
2021 年上海留学生引进落户政策
适用对象:
在海外取得全日制学士及以上学位(不含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并回国从事工作的人员。
基本条件:
应聘时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 40 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 45 周岁)。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 500 的学校或国家排名前 200 的学校。
毕业后工作经历一般不少于 2 年(硕士研究生不少于 1 年,博士研究生不受工作经历年限限制)。
所学专业与拟从事职业对口。
在境外停留时间以学业时间为主,且在境外停留满 180 天。
附加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在世界排名前 100 的学校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且已获得博士学位。
在世界排名前 200 的学校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且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研究机构有 3 年以上工作经历。
在世界排名前 300 的学校全日制攻读学士学位且已获得学士学位,且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研究机构有 5 年以上工作经历。
在国外知名企业或研究机构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正高级职称以上)或核心技术人员且工作经历满 2 年。
申请材料: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请引进落户审批表》
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在本市的在沪证明)
海外学历学位证明及认证材料
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体检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境外无犯罪记录需翻译公证)
其他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
申请流程:
1. 登录上海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网站(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2. 准备齐全申请材料。
3. 提交申请:
本市户籍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非本市户籍人员: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受理。
审批流程:
1. 初审:受理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初审。
2. 复审: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进行复审。
3. 公示及调档:复审合格的申请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7 天,无异议后调取人事档案。
4. 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档案审核后进行最终审批。
5. 办理落户:审批合格的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符合所有条件才能申请落户。
申请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落户审批时间约为 36 个月。
具体落户政策及要求可能会有调整,请以官方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