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留学生免税车政策
为了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华学习深造,促进教育交流与合作,中国海关总署出台了《境外留学人员回国后携带自用物品和家具及车辆免税验放管理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免税进口车辆的优惠政策。
免税对象
在境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以下统称境外学校)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或取得同等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
留学期限满一年以上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入境前24个月内未在境内享受过免税进口车辆待遇
免税车辆范围
一辆自用的非经营性机动车辆,包括轿车、越野车、房车
排量不超过9.0升,座位数不超过9个
车辆出厂年份距入境之日不超过6个月,或已在境外注册使用不超过12个月
属于《环境保护部第2号公告》中规定的第二阶段或更高级别的乘用车排放标准
免税金额
根据车辆排量和新旧程度,免税金额如下:
排量在2.0升(含)以下,免税15万元人民币
排量在2.0升至3.0升(含),免税12万元人民币
排量在3.0升以上至9.0升(含),免税10万元人民币
已在境外使用超过12个月的车辆,免税额减半
申报和查验
留学生入境时需向海关申报所携带车辆,并提供以下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
留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车辆购置发票或其他证明文件
境外牌照或行驶证(如有)
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海关工作人员会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符合免税条件后,予以放行。
其他注意事项
免税车辆自入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出售或出租。
若未在5年内完成国内注册登记,海关将追缴已免除的税款。
留学人员回国时可携带自用普通商品,但超出合理数量或价值的商品仍需缴纳关税。
留学生免税车海关申请后30天时间限制。
海关总署规定,自留学生向海关提出申请之日起30天内,须将车辆运抵境内并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超过30天,视为放弃申请,海关将取消免税资格。
海关留学生免税车政策文件
一、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留学生。
二、免税车辆范围
自国外入境的交通工具,仅限于个人自用。
三、免税额度
1. 汽车:免征进口税、增值税和消费税,但须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消费税(10%);
2. 摩托车:免征进口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免税条件
1. 留学生本人必须在国外正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学习或进修满一年以上,并获得相关学历或学位证书;
2. 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3. 入境后一年内,将免税车辆运抵境内;
4. 车辆自留学生本人入境之日起满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申请程序
1. 留学生本人向海关申报免税车辆进口;
2. 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 海关核准后,留学生缴纳相应的税费;
4. 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六、其他规定
1. 留学生免税车辆进口数量仅限一辆;
2. 免税车辆进口后,不得擅自改装或更换发动机、车架等主要部件;
3. 留学生本人应当在车辆进口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车牌登记手续;
4. 违反本政策规定的,海关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样本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样本
中国入境海关免税政策
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个人物品
价值5000元人民币(约720美元)以下的免税:
个人自用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衣物、电子产品、化妆品)
邮寄进境的个人物品(价值和种类符合规定)
烟酒类
20支香烟或50克雪茄烟或250克烟草
150毫升以下的酒精饮料
其他物品
价值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约290美元)的合理数量的礼物
少量药品(用于个人使用,需有医生证明或处方)
人民币或外币等货币物品(申报后入境)
不予免税的物品
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物品
危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等)
毒品(包括大麻、可卡因等)
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濒危动植物及其制品
淫秽物品
假冒商标或侵犯知识产权的物品
价值超过免税限额的物品
超出合理数量或用于商业用途的物品
申报与抽查
旅客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入境的物品。
海关工作人员有权对旅客的行李进行抽查,以验证申报信息并防止走私。
处罚措施
违反免税政策的旅客将面临罚款、没收物品等处罚。
走私严重者可构成刑事犯罪,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注意事项
免税政策仅适用于中国公民和外国旅客入境时携带的物品。
出境时购买的物品不享受免税政策。
海关总署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免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