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留学生落户政策2023
一、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身体健康
无犯罪记录
在厦门市有稳定住所或工作单位
二、落户方式
1. 单位引进
厦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经市人社局认可的民营企业可为留学生办理落户手续。
2. 人才引进
符合厦门市重点产业或紧缺人才目录的人员,可通过厦门市人才局办理落户手续。
三、落户流程
1. 准备材料
《厦门市留学回国人员申请落户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证明
身份证、户口簿
体检报告
无犯罪记录证明
稳定住所或工作单位证明
2. 提交材料
单位引进:向单位人事部门提交材料。
人才引进:向厦门市人才局提交材料。
3. 审核审批
单位引进: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人才引进:厦门市人才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
四、办理时限
单位引进:一般为1个月。
人才引进:一般为2个月。
五、政策要点
留学生落户免收户口登记费。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一定的住房补贴和人才津贴。
落户厦门后,可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公共服务。
六、咨询方式
厦门市人社局:
厦门市公安局:
厦门市人才局:
厦门留学生落户政策(2023年度)
一、落户范围
海外取得学历学位(本科及以上)并回国后的留学生。
海外留学期间取得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回国后的留学生。
二、落户条件
1. 学历和学位条件:
具有海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学历学位获得时间须在申请落户前五年内。
2. 年龄条件:
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3. 工作条件:
已在厦门市合法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一年。
具有与学历相符的专业资格或技术职称。
4. 户籍条件:
申请落户前,本市户籍或在户籍制度改革后取得《厦门市居住证》。
户籍地为厦门市外或未取得《厦门市居住证》的,须在厦门市连续缴纳社保满三年。
三、落户材料
1. 本人身份证
2. 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
3. 中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如适用)
4. 劳动合同
5. 社保缴纳证明
6. 专业资格或技术职称证书(如适用)
7. 户口本(需符合户籍条件)
8. 《厦门市引进人才落户审批表》
四、落户程序
1. 提交材料:申请人本人携材料到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落户申请。
2. 审核: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符合条件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发放《引进人才落户通知书》。
4. 落户:持《引进人才落户通知书》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相关政策
留学生落户不受厦门市户口总量调控指标限制。
留学生落户后享有与厦门市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在就业、住房、医疗、教育等方面享受相应的政策。
具体落户政策详情可咨询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各区人才服务中心。
六、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虚假材料将不予受理。
落户审批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
对于特殊情况,有关部门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
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2020年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包括:
(一)具有博士学位的海外人才;
(二)具有硕士学位的海外人才,且在海外取得突出成果;
(三)具有本科学位的海外人才,且在海外具有突出贡献;
(四)其他具有突出成就或特殊技能的海外人才。
第二章 引进方式
第三条 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的方式包括:
(一)聘请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聘请为企业、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
(三)柔性引进。
第三章 认定标准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认定可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
(一)具有国(境)外博士学位;
(二)具有国(境)外硕士学位,且在海外取得突出成果,具体包括:
1. 在国际著名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2. 取得国际认可的专业资格或职业资格;
3. 有海外著名企业或科研院所工作经历,并担任高级研究人员或管理人员;
(三)具有国(境)外本科学位,且在海外具有突出贡献,具体包括:
1. 在国际著名科技或文化艺术领域做出重大贡献;
2. 取得国际认可的专利或发明创造;
3. 在国际知名企业或组织担任高管或核心技术岗位,且做出突出业绩;
(四)其他具有突出成就或特殊技能的海外人才,具体包括:
1. 获得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知名奖项;
2. 在国际科技或文化艺术领域有重大突破;
3. 拥有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或科研成果,且有明确的产业化计划。
第五条 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四章 支持政策
第六条 对获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的人员,给予以下支持政策:
(一)住房保障
1. 引进后3年内,可按规定享受购买商品住房的优惠政策。
2. 可申请享受市政府提供的住房补贴。
(二)子女就学
1. 子女可优先就读市区优质中小学。
2. 可享受我市高校自主招生政策。
(三)医疗保健
1. 可按规定享受市政府提供的医疗补贴。
2. 可享受我市市级以上公立医院优先就诊、体检等服务。
(四)户籍管理
1. 可按规定办理厦门市户口。
2.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并享受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五)税收优惠
1. 对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厦门市工作期间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2. 对海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对其从海外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以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六)创业扶持
1. 可申请享受市政府提供的创业补贴。
2. 可优先获得我市创业园区的入驻资格。
(七)科研资助
1. 可申请享受市政府提供的科研资助项目。
2. 可优先获得我市科研平台和产业化基地的支持。
(八)其他支持
1. 可享受我市提供的职业发展指导、培训等服务。
2. 可优先获得市政府提供的社会服务资源。
第七条 柔性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办法规定的部分支持政策,具体由聘用单位与人才协商确定。
第八条 我市支持在厦已取得户口的高层次人才继续取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并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第五章 管理与服务
第九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 各区、产业园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要加强对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虚假申报、骗取政策待遇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改正,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厦门市2023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及留学人员落户政策
适用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
在海外获得学士学位后,在国内外获得硕士学位及以上的留学人员。
落户条件:
人才类别:
A类:世界排名前50名高校毕业生;
B类:世界排名前100名至200名高校毕业生;
C类:国内外双一流大学毕业生;
D类:其他海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5周岁)。
工作经历:
A类:无工作经历要求;
B类: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C类: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D类:无工作经历要求,但需经高层次人才专家委员会认定。
社保缴纳:在厦门市范围内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
居留许可:持有有效期6个月及以上的《外国人居留许可》。
落户程序:
1. 登录厦门市网上政务大厅(选择“户政业务”模块。
2. 点击“人才落户”项,按照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材料。
3. 提交申请后,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4. 审核通过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就业证明等材料到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材料清单: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迁入厦门市内的)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外学习经历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
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
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外国人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高层次人才专家委员会认定书等)
备注:
已纳入厦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信息库的留学人员,可免于审核直接落户。
留学人员落户后,还可享受相应的住房补贴、子女教育支持等优惠政策。
以上政策仅供参考,具体以厦门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