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海外留学生补贴政策
为吸引和培养海外留学生,促进东莞经济社会发展,东莞市政府出台了《东莞市海外留学生来莞创新创业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补贴对象
在海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首次来莞并持有东莞市外国人才工作许可证;
在东莞市内注册成立企业或参与企业工作的留学生。
补贴标准
一次性安家补助:5万元人民币
生活补贴:每月3000元人民币,发放12个月
创业补贴:最高100万元人民币
申请条件
符合补贴对象条件;
在东莞市注册成立企业或参与企业工作的满一年;
企业注册地在东莞市;
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
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根据《办法》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受理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和审核。
3. 现场考察:必要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
4. 审批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批准并公示。
5. 发放补贴:补贴将按规定发放到申请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其他说明
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留学生的创新创业活动,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投资。
申请人需如实申报相关信息,如有虚假或隐瞒,将取消补贴资格。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补贴对象的监督和管理。
政策解读
东莞市海外留学生补贴政策旨在鼓励海外留学生来东莞创新创业,为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该政策提供了一次性安家补助、生活补贴和创业补贴,帮助留学生解决初来莞的困难,降低创业成本,为其在东莞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海外留学生补贴的申请方式和领取途径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申请和领取方式:
1. 中国政府奖学金
申请渠道: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CSC)
申请时间:一般在每年1012月
领取方式:CSC会将奖学金直接汇入学生的银行账户
2. 当地政府奖学金
某些国家和地区可能会为国际留学生提供奖学金项目。具体申请方式和领取途径需向当地政府机构或教育部门查询。
3. 大学奖学金
申请渠道:直接向目标大学申请
申请时间:各大学的申请时间和要求不同
领取方式:学校将奖学金直接发放给学生
4. 基金会或非营利组织资助
申请渠道:联系相关基金会或非营利组织
申请时间:各组织的申请时间和要求不同
领取方式:根据组织具体规定
5. 企业奖学金
申请渠道:联系相关企业或机构
申请时间:各企业或机构的申请时间和要求不同
领取方式:企业直接发放奖学金或报销相关费用
注意事项:
申请海外留学生补贴时,请仔细阅读申请要求,准备好必要的申请材料。
不同奖学金项目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查询并做好准备。
领取奖学金后,通常需要遵守一定的条款和条件,如维持成绩或从事特定活动。
上海海外留学生人才补贴
目标群体:
在上海高校就读的海外留学生,并取得学士学位或以上学历。
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补贴标准:
硕士研究生:每月 2000 元,发放 12 个月,共 24000 元。
博士研究生:每月 3000 元,发放 12 个月,共 36000 元。
补贴条件:
获得上海市人社局认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身份。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上海市注册的企业全职工作。
工作岗位与专业相符,且符合上海市产业发展需要。
申请流程:
1. 申请认定: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明、成绩单、在职证明、护照等。
邮寄申请材料至上海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2. 公示和发放:
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名单将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补贴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
注意事项:
补贴申请者需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
补贴只能领取一次,且不得与其他同类补贴同时享受。
享受补贴期间,如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补贴将被追回。
更多详情和最新政策信息,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拨打咨询电话。
杭州市留学人员补贴政策
一、适用对象
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所属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工作或学习的以下海外留学人员:
拥有博士或硕士学位
在海外获得学士学位且取得一定学术成果或专业水平
符合杭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其他要求
二、补贴标准
博士学位补贴:30 万元/人
硕士学位补贴:20 万元/人
三、申请条件
在杭州市合法工作或学习
符合杭州市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规定
与用人单位签订 5 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在海外获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主管部门认证或认可
提供前 3 年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四、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杭州市留学人员补贴申请表》
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
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聘用合同
其他相关材料
2. 材料审核:
用人单位对材料进行初审
杭州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评审
3. 补贴发放:
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补贴
五、其他事项
补贴资金由杭州市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
申请人须在入职满 5 年后才能提出离职申请。违约者需偿还已发放的补贴金额。
详细信息请咨询杭州市人社部门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