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一、申请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在中国境内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
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英语或其他留学国家/地区所要求的语言能力达到一定水平
二、申请条件
符合上述申请资格
已获得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录取通知书
学习或研究计划明确,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范围
有明确的回国工作意愿
满足留学基金委各具体项目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资助类型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提供多种资助类型,包括: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博士后研究
访问学者
学术会议
研修访问
高级访问
四、资助金额
资助金额根据资助类型、留学国家/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的资助标准。资助金额一般包括:
学费
生活费
往返国际旅费
医疗及意外保险费
研究经费(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
五、申请流程
在线提交申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提交电子申请材料。
材料审核: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专家评审: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人选。
公示及录取:评审结果公示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其他注意事项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非常竞争,建议申请人尽早准备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虚假申请将被取消资格。
资助对象在留学期间必须遵守留学基金委的规定,按时完成学业或研究任务,并按期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