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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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且户籍不在上海;
2. 留学期间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在国外学习期间,累计实际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
4. 留学回国后两年内(自毕业证或学位证取得之日起)提出申请。
二、申请材料
1.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 留学期间护照、签证及出入境记录;
3. 留学期间学校就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4. 国外工作经历证明(如有);
5. 国内工作单位就业证明(如有);
6. 体检证明;
7. 婚姻状况证明;
8. 无犯罪记录证明。
三、申请流程
1. 线上预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预审;
2. 材料提交:根据预审结果,携带材料到指定受理点提交;
3. 初审:受理点对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签发《受理回执》;
4. 复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复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
5. 落户:受理点凭《审核意见》为申请人办理落户手续。
四、落户方式
1. 人才引进落户:符合市级或区级人才引进项目的申请人;
2. 居转户:留学回国前在外地属于非沪籍人员,留学回国后在上海连续缴纳满6个月社保或个人所得税,且符合居转户积分政策。
五、其他政策
1. 留学期间配偶或子女在国外合法居留,可随申请人一同落户上海;
2. 留学回国后,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在沪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要求的,可享受租房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六、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需真实、完整,如有虚假将取消申请资格;
2. 落户方式需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选择;
3. 落户申请自受理之日起,受理点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4.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策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和户籍。
2. 留学期间须取得国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 留学回国后5年内提出落户申请。
4. 符合相关专业、行业、年龄等要求。
二、落户方式
1. 直接落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落户:
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学科等单位工作。
在沪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
在沪重点产业领域或新兴产业领域中具有较好发展前景的企业工作。
2. 积分落户:不满足直接落户条件者,可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落户。
三、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为基础指标和加分指标两部分:
基础指标:
学历:硕士 80 分,博士 100 分
年龄:30 岁以下 20 分,3035 岁 15 分,3540 岁 10 分
工作单位:
世界一流大学、双一流高校、重点实验室等单位 20 分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15 分
重点产业领域、新兴产业领域企业 10 分
社保缴纳:每满 1 年 5 分,最高 20 分
专业技能:紧缺急需专业 10 分
加分指标:
海外名校毕业:5 分
海外工作经历:每满 1 年 5 分,最高 10 分
科研成果:每篇国际学术论文 5 分,每项国家发明专利 10 分
社会公益活动:每项 5 分,最高 10 分
四、落户流程
1. 提交落户申请。
2. 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进入积分计算。
3. 积分达到标准线,进入落户办理。
4. 领取上海市户口登记簿。
五、其他规定
1. 夫妻双方均符合落户条件的,可申请随迁落户。
2. 落户后未在上海市连续居住满 7 年的,或户口迁出上海市满 2 年的,将被取消上海市户籍。
具体落户政策及申请流程,请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上海实施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新政
一、适用范围
2023年1月1日起,持有以下有效证件且符合条件的出国留学人员,可以申请上海市常住户口:
博士学位
硕士学位且在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或以上职务至少两年
学士学位且在海外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满2年,并取得一定成果
二、申请条件
(一)学历学位条件:
具有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海外高校颁发的相应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上所载专业与在沪就业岗位专业相关。
(二)工作经历条件:
在海外高校或科研机构担任助理教授或以上职务满2年。
在海外世界排名前500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满2年,且取得一定成果。
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专利、获得国际学术奖项等。
(三)就业条件:
已与上海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不少于2年。
用人单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
(四)其他条件:
留学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符合上海市户籍管理的其他规定。
三、申请材料
(一)必备材料:
有效护照或国籍身份证
最高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海外工作证明材料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如论文、专利、获奖证书等)
正式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补充材料(如有):
语言能力证明材料
海外户籍注销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流程
1. 网上提交申请: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随申办”APP,进入“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专栏,提交申请材料。
2. 材料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审核意见。
3. 审批公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
4. 落户办理: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五、政策解读
本政策旨在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发展,推动上海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新政扩大了落户范围,新增了硕士学位人才通道,并放宽了工作经历要求,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能够落户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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