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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留学归国人员落户,留学生天津落户2021年新政策

本文章由注册用户 王玄铮 上传提供

发布:2024-04-04 3 评论 纠错/删除



1、天津留学归国人员落户

天津留学归国人员落户政策

申请范围

获得外国院校学士及以上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

申请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回国两年内提出申请(博士回国五年内)

留学期间无不良记录

符合天津市相关行业人才政策

落户前六个月内在天津市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和就业单位

申请材料

申请表(见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护照复印件

留学期间学习及学位证明复印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

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居住证明(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

社保缴纳证明(缴纳时间需满足一定要求)

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证明材料(如领军人才证书、高级职称证书等)

申请流程

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审核通过后,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至天津市民办人才服务中心

审核通过,发放天津市就业落户准予证明

持准予证明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落户后需要在天津市工作满一定年限(一般为5年)才能申请购房资格

享受落户政策的人才应符合天津市产业发展需求,具体限制视每年政策要求而定

博士后出站人员可享受更便捷的落户政策

相关咨询

天津市民办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红旗路1号贵阳大厦B座3楼

电话:

2、留学生天津落户2021年新政策

2021年天津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1. 拥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以上学历,且所获学历获得中国教育部认证。

2. 在天津市高校就读期间,学习成绩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 在津就业,并至少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

二、申请材料

1. 《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天津户口申请表》

2. 本人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3. 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原件及经公证的中文翻译件

4. 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5. 就业证明及社保证明(原件)

6. 劳动合同(原件)

7.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 申请人父母及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2. 将申请材料邮寄或当面递交至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港澳台和海外人才服务中心。

3. 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地点办理落户手续。

四、特别说明

申请人需在毕业后2年内提出申请。

落户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

满足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享受天津市出台的各项人才政策和福利。

附:联系方式

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港澳台和海外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南路28号

电话:

邮箱:

3、天津留学生落户条件2020新规

天津留学生落户条件2020新规

一、基本条件

在天津高校全日制就读本科(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毕业后在津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书)。

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海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在外学习期间,须攻读专业与最终取得的学位相符。

硕士及以上学历:

海外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毕业前一年内提交申请。

在外学习期间,须按时完成学业,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就业单位要求

用人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不含金融业)。

用人单位须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用人单位须遵守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四、办理流程

1. 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至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人力社保局将核查申请人的就业单位资格。

4. 办理落户手续。

五、申请材料

《天津市留学生落户申请表》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书)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无犯罪记录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六、其他事项

落户后1年内须实际居住在天津市。

落户后不得自行变更户口性质和地址。

申请人不符合落户条件的,可以申请天津市“海河英才”卡,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4、天津落户留学生需要什么手续

天津落户留学生所需手续

一、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中国留学签证或居留许可

已获得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学士或更高学位

在天津市有稳定住所

在天津市有相对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

二、所需材料

1. 个人材料

护照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

中国留学签证或居留许可

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2. 工作证明

在天津市的工作合同(需经劳动部门盖章)

工资证明(盖有公司公章)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对自营职业人员)

3. 其他材料

《天津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落户申请表》(在天津市人力社保网下载)

证明在天津市有稳定住所的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等)

符合天津市落户导向产业的证明材料(如公司经营范围、行业分类证明等)

三、办理流程

1. 向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2. 中心受理审核后,发放《天津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落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3. 申请人持申请表和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提前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了解具体办理要求。

所提交材料需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将承担相应责任。

落户办理可能需要一定时间,请申请人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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