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应届毕业生身份的要求:
符合高等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取得正式学籍。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高等学校教育课程,达到毕业要求。
获得高等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毕业后未就业或未升入更高层次学校就读。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方法:
1. 未就业
毕业后,可以选择待业或从事兼职工作。
兼职工作时间不超过每周20小时,并且不影响学习或求职。
2. 考研
考取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保持学籍即可。
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后,可再次获得应届毕业生身份。
3. 创业
创办自己的公司或加入创业团队。
公司或团队符合相关规定,且本人在公司中担任主要负责人。
4. 三支一扶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基层单位服务2年。
服务期满后,可获得应届毕业生身份。
5. 西部计划
参加西部计划,在西部地区服务2年。
服务期满后,可获得应届毕业生身份。
其他注意事项:
应届毕业生身份自毕业之日起保留两年。
在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期间,不得办理就业报到或社保转移。
应提前向毕业学校的人事部门或学工处咨询相关政策。
满足条件后,需要及时向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申请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
将户口迁回原籍
如果你户口所在地是大学所在地,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籍,即可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
迁户口需要到原籍派出所办理,并提供大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明。
单位出具就业报到证
如果毕业后有单位接收,并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单位会为你出具就业报到证。
就业报到证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是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的一种凭证。
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落户手续
如果你毕业后没有立即就业,或者就业单位没有及时出具就业报到证,可以在毕业后一年内办理落户手续。
落户手续可以在大学所在城市或原籍办理,具体政策因地而异。
其他注意事项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证的有效期为毕业后的两年,如果两年内未就业,则应届毕业生身份自动失效。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证后,可以享受一些优惠政策,如在大城市落户、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提取等。
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定义
应届毕业生是指在毕业当年首次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的方法
1. 继续升学
继续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且必须在当年获得学校的录取通知书。
2. 出国留学
出国攻读硕士、博士,且必须在当年获得外国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3. 进入军队服役
入伍服役,且服役时间不得超过毕业后两年。
4. 办理延缓就业
向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延缓就业,且延缓就业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注意:
以上方法均需在毕业当年进行操作。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仅限一次,一旦超过两年或放弃应届毕业生资格,将无法再次申请。
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如就业补助、免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