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有什么用处
匿名用户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
一、申请条件
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中国公民;
回国后连续在厦门工作或学习满1年;
未曾享受过其他国家或地区提供的类似身份支持政策。
二、认定程序
1.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表(可从厦门市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网站下载)
海外学历学位证书及中文翻译件
护照首页原件及复印件
在厦工作或学习证明(如劳动合同、在学证明等)
2. 初审:
厦门市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复审:
厦门市归国留学人员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初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复审。
4. 公示:
通过复审的申请人在厦门市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网站公示7天。
5. 颁发认定书:
公示无异议后,由厦门市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颁发《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书》。
三、认定 ??????
享受厦门市的相关人才政策扶持,如住房补贴、创业扶持等;
优先推荐参与市级海归交流项目;
入会厦门市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获得相应的服务和资源支持。
四、联系方式
厦门市归国留学人员联谊会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212号创业大厦610室
电话:
网站: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的作用:
1. 落户厦门:
获得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可凭此申请在厦门落户。
2. 购房资格:
在厦门具有连续6个月以上合法稳定住所并符合其他条件,可享受厦门市外籍华人华侨同等购房资格。
3. 子女教育:
子女可在厦门市享受部分学校的优先插班或免试入学政策。
4. 社会保障:
可享受厦门市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如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
5. 优惠政策:
享受厦门市出台的针对留学人员的各项优惠政策,如就业、创业扶持、人才引进等。
6. 免税申报:
海归人员在回国后两年内,可享受境外所得免税申报的优惠政策。
7. 出入境便利:
持有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可申请多次往返出入境签证,方便出国工作、学习或探亲。
8. 海外发展:
可作为在海外工作或求学的身份证明,有助于提升个人形象和职业发展。
9. 国内就业:
部分企业在招聘时会优先考虑具有留学人员身份的求职者。
10. 荣誉称号:
获得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书,表明个人具有较高的教育水平和职业能力,是一种荣誉称号。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过期后的处理流程
1. 确认过期时间
登录厦门市民海外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或到相关部门查询留学人员身份认定有效期。
2. 提交材料
身份认定过期后,需在过期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续期。
所需材料包括:
有效护照或旅行证复印件
留学期间国外学习证明材料(如毕业证、学位证或成绩单)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表(可从厦门市人社局网站下载)
3. 递交材料
可通过以下方式递交材料:
线上递交:登录厦门市民海外留学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上传材料。
线下递交:到厦门市人社局指定受理窗口递交材料。
4. 审核和审批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审批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日。
5. 领取新认定证明
审批通过后,可到指定地点领取新的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明。
注意:
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过期后,将影响相关福利和政策的享受。
逾期未办理续期的,需重新申请留学人员身份认定。
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会因不同情况而有所调整,建议及时咨询相关部门。
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营造良好的留学人员发展环境,吸引和服务留学人员来厦创新创业,促进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国留学人员管理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出国留学人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厦门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经教育部认证或国(境)外高等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力的非中国公民或者中国公民。
第三条 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负责。
第四条 留学人员申请认定身份,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二)境外高等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者国(境)外高等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官方认证文件;
(四)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申请表(附件1)。
第五条 市人社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认定结论。
第六条 符合认定条件的留学人员,市人社局应当自作出认定结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厦门市留学人员身份认定证明》(以下简称《证明》)。
第七条 《证明》有效期为10年。有效期届满后,留学人员可以凭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申请延续《证明》的有效期。
第八条 留学人员在《证明》的有效期内出境学习或者工作,返回厦门市后应当在回国后30日内向市人社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条 留学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人社局应当注销其《证明》:
(一)持有《证明》从事与留学专业无关的工作;
(二)取得中国国籍;
(三)被吊销《证明》;
(四)其他不符合《证明》发放条件的情形。
第十条 市人社局应当建立留学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对留学人员身份认定、续期、变更、注销等信息进行统一管理。
第十一条 市人社局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留学人员身份认定政策和申请流程。
第十二条 留学人员持《证明》可以享受厦门市有关政策规定的优惠和便利,具体由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