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留学生来华奖学金本科项目
一、奖学金类别
中国政府奖学金
孔子学院奖学金
其他中国政府部门、地方政府、高校设立的奖学金
二、申请资格
具有外国国籍或海外中国公民身份
符合中国政府奖学金评选标准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其他不适宜在华学习的疾病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良好的学术潜力
英语或汉语水平达到一定要求
三、申请方式
通过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向所在国家的中国驻外使领馆递交申请材料。
通过国内院校申请:直接向中国高校递交申请材料。
四、申请材料
申请表
护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高中或大学成绩单
语言能力证明
体检报告
其他相关材料(如推荐信、研究计划等)
五、申请截止日期
具体申请截止日期因奖学金类型和申请方式而异,请向中国驻外使领馆或中国高校查询。
六、奖学金内容
学费:全免
住宿费:每月800元人民币
生活费:每月2000元人民币
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国际旅费:往返一次经济舱机票
七、注意事项
申请人只能申请一种奖学金。
奖学金名额有限,请尽早申请。
申请材料应真实完整,如有弄虚作假,将被取消资格。
获奖者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
更多信息,请咨询中国驻外使领馆或中国高校。
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管理,促进来华留学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高校和科研机构攻读学位的来华留学生。
第三条 来华留学生奖学金是指中国政府、高校、社会组织和个人设立的,用于资助来华留学生学习、生活、科研和交流的资金。
第二章 奖学金种类
第四条 来华留学生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
国家奖学金:由中国政府设立,授予品学兼优的来华留学生。
高校奖学金:由高校设立,授予本校来华留学生。
社会奖学金:由社会组织或个人设立,用于资助特定领域或来自特定国家/地区的来华留学生。
企业奖学金:由企业设立,用于资助与其专业领域相关的来华留学生。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五条 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申请由学校或奖学金设立机构负责受理和评审。
第六条 申请来华留学生奖学金的条件:
符合国家或奖学金设立机构规定的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
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符合奖学金设立机构的其他要求。
第七条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或奖学金设立机构组建,负责奖学金申请的评审和评定。评审程序应当公平、公正、公开。
第八条 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申请材料、面试和考察等综合因素,评选出获奖人。
第四章 发放与使用
第九条 获奖人应及时签订奖学金协议,明确奖学金发放标准、使用范围、服务内容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 奖学金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发放给获奖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五章 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和奖学金设立机构负责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二条 学校和奖学金设立机构应当建立奖学金管理制度,规范奖学金发放、使用和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和奖学金设立机构应当定期对奖学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四条 获奖人有义务遵守奖学金协议,合理使用奖学金,自觉接受监督。获奖人违反协议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学校或奖学金设立机构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