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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高中生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保留学籍。
保留学籍条件:
因家庭变故、身体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长期休学;
去外地或国外留学学习,且在学籍有效期内;
符合其他符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规定的保留学籍条件。
保留学籍期限:
因家庭变故、身体原因保留学籍的,保留期限最长为2年;
去外地或国外留学学习保留学籍的,保留期限最长为3年。
保留学籍流程:
1. 向原就读学校提交保留学籍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并上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后,学籍状态显示为“保留”。
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能参加学校的课程学习和考试;
保留学籍期限内,学生可以随时申请复学;
保留学籍期限届满后,如果学生未申请复学,学籍自动注销;
学生复学后,须按照原年级继续学习,不得跨年级就读。
一般情况下,高中不上学了学籍无法保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适龄儿童和少年必须接受义务教育,而高中教育并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因此,高中学生如果不上学,学校会自动注销其学籍。
特殊情况下,学籍可以保留:
休学:学生因特殊原因需要休学,可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经批准后,学籍可保留一定期限。
疾病:学生因严重疾病无法正常上课,学校可根据情况保留其学籍。
特殊情况:学校因特殊情况(如重大灾害等)停课,学生的学籍可保留。
需要注意的是:
学籍保留的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如果学生保留学籍期间未及时返校,学校可再次注销其学籍。
学籍保留不等于保留学习资格,学生仍需要通过其他途径完成学业。
因此,建议学生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正常上学,及时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免失去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