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留学生陪读政策最新
一、陪读人员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生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以申请陪读:
在山东大学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留学生;
在山东大学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的留学生,且已在我校连续学习满1年以上;
因特殊情况确需陪读的留学生(需经学校批准)。
二、陪读人员资格条件
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
无犯罪记录;
有合法的中国签证;
具备一定的中文交流能力或其他沟通工具。
三、陪读签证类型
陪读人员可以申请“S2”字样的陪读签证。
四、陪读时长
陪读时长与留学生在校学习时长一致。
五、申请材料
陪读申请表;
留学生邀请函(原件及复印件);
陪读人员护照、签证复印件;
陪读人员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出生证、身份证等);
陪读人员学历证明复印件(如最高学历证书、成绩单等);
陪读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
留学生已经在我校连续学习满1年的证明材料(仅适用于硕士留学生)。
六、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留学生将申请材料提交至山东大学国际事务部(留学生工作处)。
2. 审核材料:国际事务部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将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审批。
3. 审批发函:学校批准陪读申请后,发放《山东大学留学生陪读通知书》。
4. 办理签证:陪读人员持《山东大学留学生陪读通知书》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陪读签证。
七、其他规定
留学生仅限有一名陪读人员。
陪读人员不得在我校以外的学校或机构学习。
陪读人员不得从事与陪读无关的活动。
陪读人员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行为,学校将取消其陪读资格。
八、联系方式
山东大学国际事务部(留学生工作处)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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