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中保留学籍借读政策
什么是北京高中保留学籍借读?
北京高中保留学籍借读是指,北京市高中生因特殊情况需暂停学业,但可保留北京市的学籍,在其他高中或学校借读一定时间后,再返回原校继续学业。
申请条件:
具有北京市户籍或在京合法居留
就读于北京市高中一年级或以上
因特殊原因需要暂停学业,如出国留学、参加比赛、因病休学等
申请流程:
1. 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借读原因和借读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 原就读学校审核材料后,出具同意借读证明
3. 家长或学生持同意借读证明和相关材料前往其他学校办理借读手续
注意事项:
借读期间,学生仍为原就读学校的学生,学籍和户口关系不变
借读学校负责对学生的学习、生活和纪律进行管理
借读结束后,学生需持借读证明回到原就读学校继续学业
借读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如需延长,需经原就读学校和借读学校同意
北京市高中借读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高中借读生管理,保障借读生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具有正式学籍但因特殊原因借读于北京市高中(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民族高中)的学生(以下简称借读生)。
第二章 借读条件
第三条 借读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户籍或持有北京市有效居住证;
(二)身体健康,符合高中入读条件;
(三)因下列特殊原因无法在原就读学校继续学习:
1.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或居住变更;
2. 学校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火灾等)无法正常教学;
3. 因家庭经济困难或特殊情况需要借读;
4. 其他符合借读条件的情况。
第三章 借读申请
第四条 借读生应向借入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学生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
(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借读证明;
(三)借读原因材料(如父母工作调动证明、居住变更证明等);
(四)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 借入学校应在收到申请后 15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借读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六条 借读生在原就读学校办理借读手续,并领取借读证。借读证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需要重新申请借读。
第四章 借读管理
第七条 借读生享有与同级学生同等的教育权利,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
第八条 借读生应遵守借入学校的校规校纪,按时上课,认真学习。
第九条 借读生在借读期间,应维护原就读学校的声誉,不得损害学校形象。
第十条 借读生原就读学校负责其学籍管理、成绩考核和升学指导。借入学校负责其日常管理、教育教学和安全保障。
第五章 退出借读
第十一条 借读生在借读期间,如符合以下情况,应退出借读:
(一)原就读学校恢复正常教学;
(二)借读原因消失;
(三)违反借入学校校规校纪,情节严重;
(四)其他不宜借读的情况。
第十二条 借读生退出借读时,应向借入学校和原就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原就读学校应及时接收借读生并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区借读生管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