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存放
存放地点: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出国留学服务中心
存放条件:
已取得北京市常住户口
已获得国外合法留学身份
留学期限超过3个月
存放手续: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国留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护照、签证、录取通知书等)
北京市常住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
2. 递交材料:
前往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100号院内)递交材料。
递交截止时间:每年8月底前
3. 审核流程:
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核,核实身份信息和留学相关信息。
审核通过后,档案将存入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库。
取档手续:
1. 准备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取档申请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提供)
2. 递交材料:
前往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递交材料。
取档时间:每年3月底至8月底(节假日除外)
3. 取档方式:
本人取档:持身份证原件到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取档。
委托取档: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到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取档。
注意:
档案存放期限为10年,逾期未取档的档案将作废处理。
取档后需及时核对档案内容,如有错误请及时提出更正申请。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院1号楼A座北京威玛大厦8层
学校教务处
人事档案存放地点取决于出国留学人员的具体情况:
在校生
国内高校在校期间:档案存放在国内高校人事档案室。
出国期间:一般存放在国内高校人事档案室或委托相关留学服务中心保管。
已毕业人员
户籍所在地: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存档机构。
原工作单位:如果出国前有工作单位,档案可能存放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室。
留学服务中心:出国留学人员也可以委托留学服务中心代为存放档案。
归国后
回原工作单位:档案转移回原工作单位的人事档案室。
进入新单位:档案转移至新单位的人事档案室。
办理户口迁移:户籍所在地发生变更时,档案需要转移至新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存档机构。
其他情况
留学未归国人员:档案暂存于国内高校人事档案室或留学服务中心。
留学归国后未就业人员:档案可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存档机构。
需要注意的是,出国留学人员档案存放地点的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学校、单位等因素而异。建议咨询当地的人事部门或相关存档机构了解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