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2021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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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国境外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 毕业后2年内首次来上海工作;
3. 在上海市注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4. 所学专业与工作岗位相匹配;
5. 雇主单位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的通知》(沪人社发〔2021〕133号)有关规定;
6. 未享受过其他本市人才引进政策。
二、申请材料
1. 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 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与工作岗位相匹配的专业资格证书或工作经验证明(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5. 雇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6. 护照、居留许可复印件;
7. 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作为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前置条件)。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平台(进入“人才服务”专栏;
2. 点击“留学生落户”模块,选择“申请”;
3. 根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内容;
4. 上传申请材料电子版;
5. 提交申请。
四、审核流程
1. 人才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2. 通过初审的申请者,需参加资格审核面谈;
3. 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 审批通过后,由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五、温馨提示
申请人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落户政策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有关政策咨询,可拨打上海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
2021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
适用范围:
在上海市高校全日制学习,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生。
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中国留学签证和居留许可。
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在沪高校连续学习满1年以上。
在沪单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
符合上海市积分落户基本条件。
积分落户的基本条件:
年龄:45周岁以下。
学历: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社保:已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居住证:已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
无违法犯罪行为。
积分落户的具体指标:
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50分。
年龄:30岁以下30分,3035岁20分,3540岁10分。
社保:6个月社保10分,1年社保20分,2年社保30分。
居住证:1年居住证10分,2年居住证20分,3年以上居住证30分。
落户所需材料:
中国留学签证和居留许可。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在沪高校连续学习满1年以上的证明。
在沪单位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证明。
积分落户基本条件材料。
办理流程:
准备落户所需材料。
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落户申请。
经审核合格后,领取落户通知书。
凭落户通知书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留学生在毕业后3年内申请落户,可享受积分落户10分的优惠。
申请人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积分落户模拟计算系统,评估自己的落户积分。
关于进一步优化本市留学生落户政策的通知
沪人社规〔2020〕112 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吸引和集聚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优化本市留学生引进落户政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优化后的本市留学生落户政策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一)进一步优化和简化留学生落户政策体系。
(二)建立分类精准引进体系,根据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才需求,重点引进急需紧缺行业和领域的尖端人才。
(三)创新人才引进和服务机制,营造更加良好的留学生发展环境。
二、适用范围
在本市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教育,并符合本通知条件的留学生。
三、基本条件
(一)纳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上海市紧缺急需人才目录》且符合相关专业领域要求的留学人员。
(二)取得或即将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分类标准
(一)A 类(急需紧缺人才类)
1. 获得国外世界排名前 50 名高校(以 QS 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世界大学排名为准)的硕士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国外非世界排名前 50 名高校的博士学历。
2. 获得国外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在国际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 3 篇及以上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学术论文;
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即 CSC 国家公派留学)资助攻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
在世界 500 强及以上企业的海外分公司担任高级管理职位 3 年及以上。
(二)B 类(优秀毕业生类)
获得国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过国(境)外著名大学奖学金,如罗德奖学金、剑桥信托奖学金、哈佛大学奖学金、耶鲁大学奖学金等。
2. 符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印发关于本市优化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19 号)中规定的第 2 类情形。
五、申请材料
(一)《上海市留学生落户申请表》(见附件 1);
(二)《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身份证》或《护照》;
(五)符合分类标准的其他材料,如论文发表证明、获奖证明等(按要求提供);
(六)用人单位意见等材料(按要求提供)。
六、申请程序
(一)由用人单位向留学人员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留学人员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用人单位的申请,审核留学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并根据申请分类和条件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和认定;
(三)留学人员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通过评审的留学人员,按照留学生落户申请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留学人员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为留学人员出具《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证明函》(见附件 2),由留学人员持证明函到指定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七、服务保障
(一)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留学人员信息库和服务平台,为留学人员提供就业指导、职业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
(二)优化出入境服务。留学人员回国后可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在机场、火车站等口岸直接办理入境手续。
(三)提供便利生活服务。留学人员落户后,可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同等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等各项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
八、其他
本通知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原《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落户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18〕19 号)同时废止。
附件:1.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申请表
2.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证明函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 年 6 月 12 日
附件 1】上海市留学生落户申请表
【附件 2】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证明函
2021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解读
上海市为吸引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意见》(沪人社规〔2021〕4号),对留学生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一、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落户上海:
在世界排名前500的海外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在世界排名前500的海外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取得本科学位,且毕业后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近三年内(含3年)在世界排名前500的海外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取得博士学位。
二、申请流程
1. 在线提交申请:登录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在线填写《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落户申请表》。
2. 材料审核: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包括: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落户申请表》;
海外高校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护照或旅行证;
留学期间的学习经历证明(如学生签证、海外居住证明等);
工作经历证明(如海外工作证明、回国工作证明等);
3. 面试及公示:符合申请条件的留学生将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通过后,申请信息将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4. 落户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三、补贴政策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以下补贴政策:
一次性生活补贴:5万元人民币。
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人民币,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社保补贴:按规定标准为留学生缴纳社保,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
四、注意事项
落户申请原则上应在取得毕业证后两年内提出。
以下情况不符合落户条件:
已获得上海市户籍;
被取消上海市户籍后未满5年;
正在境外就读或工作;
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其他不符合落户条件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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